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案财物处理结果信息公开14
2017-09-28 08:59:00  来源:

   原泰州市锦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彭迎受贿案,本院于2015年10月27日立案后,依法扣押涉案款人民币20万元。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对本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定。据此,本院于2017年5月22日,将扣押款20万元,依法上缴国库。

   

  编辑:唐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