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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检拍案|公司已成空壳工人工资怎么办?
2022-02-18 15:51: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三年了,我们都不知道找谁去要钱啊!这是我一个纽扣一个纽扣钉出来的血汗钱,现在终于看到希望了。”56岁的孙阿姨激动地握住检察官的手。

  近日,9名服装厂工人在时隔三年后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给海陵区检察院送来了“好公仆有求必应,重效率随叫随到”的锦旗。门外寒风凛冽,工人们被吹红的脸上却洋溢着温暖的笑容。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今天就让小编来跟大家说道说道。

  厂房“消失” 实地调查寻求真相

  2020年底,海陵区检察院接到法律援助中心反映某服装厂欠薪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当检察官到达某服装厂注册登记地址调查时,却发现该地址已成为平地,厂房也消失了,欠薪的事实究竟是否真实?检察官随即走访当地政府、群众,了解到某服装厂在经营过程中因拆迁搬至另一地址,所以导致了欠薪事实贯穿于旧厂房和新厂房经营过程。检察官遂对欠薪工人、公司原管理人员、公司原址所在地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委托加工的交易公司逐一进行了核查,厘清了每名工人的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工资标准以及欠薪数额。

  空壳公司 运用民法典先行起诉

  然而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案件证据逐步清晰,但是又面临新的问题。厂房找到了,确定了公司欠薪的事实,但仍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现有厂房地址上已经注册了另外一家服装公司(以下称A公司),一个地址上怎么可能有两家公司?二是某服装厂与工人签订的欠条载明“于2020年、2021年底偿还”,尚未到期是否可以起诉?

  在调取相关公司的注册登记材料,了解公司以及股东的基本登记情况后发现,A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某是某服装厂的车间主任,A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仍然是某服装厂法定代表人杨某。接着检察官又调查了A公司成立后与其有交易往来的公司,并调取相关交易凭证,确认A公司均是以某服装厂名义对外生产经营。某服装厂在2020年初即停产,厂房是租赁的,老板杨某无法联系,生产经营机器早已全部搬空,公司几乎没有任何资产,已经成为空壳。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虽然欠条载明的最终还款日尚未届期,但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公司无法履行债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某服装厂已构成预期违约,工人们有权要求某服装厂提前履行债务。

  “一纸空文” 支持起诉追加股东

  某服装厂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欠薪责任,然而公司实际已经没有任何资产,即便法院判决公司偿还欠薪,到最后还是会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难题,对于工人们来说,这样的判决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检察官通过调取公司帐户发现,法定代表人杨某在注册资本到帐后三天内,将资金全部转入其个人帐户,存在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杨某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遂依法追加杨某为共同被告。同时,检察官还主动走访杨某家庭,联系到杨某后劝其积极承担责任,促使杨某到庭参加诉讼。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请求,判决某服装厂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股东杨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杨某当庭与工人约定分三期履行所有欠薪。于是出现了开头的画面,应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如期履行。

  海陵区检察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民生需求,采用诉讼、仲裁等方式全方面履行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充分运行调查核实权,依法高效讨薪、精准支持,积极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断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