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22年春训安排,办公室召开部门会议,专题学习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的讲话精神,围绕质量建设年,推进海陵检察高质量发展,专题讨论2022年办公室工作举措,并专题学习《江苏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日常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关于规范本院人员调出及离职管理的通知》,学习讨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考勤规定》(试行)。办公室全体人员参会。
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办公室召开部门会议开展2022年新春培训活动
2022-02-21 17:06: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编辑:褚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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