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2016-12-15 16:03:00  来源: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8在泰州市海陵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我区加快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服务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业绩

依法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有力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4287人,提起公诉374524人。关注群众身体健康,对危害食品安全、销售假药案件组织精干力量及时审查,依法批捕、起诉6人。着力维护群众利益,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836人,从重打击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89234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市区“2·18”黄金抢劫案发生后,我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参与公安机关首次讯问,引导侦查取证,并对同步录音录像、委托鉴定等关键环节全程监督,确保取证合法有效,诉讼快捷高效,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积极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手段,促进和保障经济转型升级。深入推进房屋征收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共立案侦查612人,进一步净化我区房屋征收和城市建设领域工作环境,省检察院2次转发我院做法。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1218。组织开展“走访小微企业,服务经济发展”专题活动,先后走访小微企业38家,帮助反映和协助解决问题11个。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整体搬迁、新能源产业园生态创意生活园建设、区基础设施转型升级等工程开展专项预防,确保区属重点工程高效优质建成。

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机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对信访案件进行逐一排查,落实稳控化解措施,确保不发生集体访和越级访。我院已连续9年无赴省进京涉检访。建立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全年共促成19件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和解,发放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金3.9万元。探索推行多向说理机制,通过联合说理、同步说理、全程说理、听证说理、网上说理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家属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释法说理,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与公信力,有效化解了办案中的矛盾隐患。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突破

始终把职务犯罪惩防工作置于全区反腐败大格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惩防并举,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查案力度进一步加大。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全年立案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015人,其中科级干部33人;建立行贿与受贿犯罪统筹查办机制,立案侦查行贿犯罪案件11人。不断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全年立案查办渎职犯罪案件34人,其中,与区纪委加强协作,启动专案调查机制,立案查处房屋征收领域渎职案件12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惩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办涉嫌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犯罪14人,占全年查办人数的70%。积极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全年运用信息查询、测控分析等技术手段突破犯罪嫌疑人14 人。

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面贯彻落实柔性检察机制,通过初查前风险评估、立案前被调查人单位领导谈话敦促、搜查时人民监督员全程见证、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合理请求事项审批、侦查终结前分管检察长与犯罪嫌疑人谈话、结案后回访当事人及亲属等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做到人格上尊重、权益上保护、生活上关心。根据新刑诉法要求,切实加强人权保障。严格执行权利义务告知规定,对采取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均在执行后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严格执行辩护律师会见、阅卷规定,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和谐律检关系,共同做好人权保护。不断强化证据意识,既重视固定有罪、罪重的证据,也重视收集无罪、罪轻的证据。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所有自侦案件讯问、询问均做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全年同步录音录像达450小时,未发现干警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

预防成效进一步增强。继续推进预防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全年开展预防警示教育42场次,受教育人数近2400人次;撰写犯罪分析、预防调查报告26篇,提出预防检察建议6份。继续推进议事协调机构职务犯罪调查和预防工作,引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纪委、编办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制定实施《海陵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此类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2013亮点”栏目、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在人社局、法宣办等部门的支持下,将惩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编印成册,作为全区公职人员必学必训内容,进一步增强了预防工作实效。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积极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组织成立预防志愿者工作团,开展“六进”预防宣传,以及“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演讲比赛等活动,相关做法被高检院转发推广。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新成效

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切实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前移侦查监督关口,在辖区所有派出所均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对21件重大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共同提升刑事案件质量;切实加强证据审核把关,排除非法证据2件,并对2名犯罪嫌疑人做出不捕决定,《人民日报》报道了我院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相关做法。加强刑事立案监督。摸索建立“2+4”立案监督模式,组织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专项核查月”活动,全年监督立案68人,监督撤案26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3人,高检院、市检察院先后转发、推广我院做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据新刑诉法规定,对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均出庭公诉,全面加强庭审活动监督;坚持指控犯罪与监督审判并举,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探索推行刑事审判四级审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审判监督成效。全年提出刑事抗诉1件并获改判。

努力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不断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三进三延伸”活动,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切实加强与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的联系,有效拓宽案源渠道。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1件,其中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被上级检察院采纳抗诉1件,经再审法院改变原裁判3件。进一步加大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力度,牵头召开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审结虚假诉讼案件2件,向法院发出再审、中止审理检察建议各1份。认真细致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共调解息诉、促成和解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件,切实维护人民法院公正执法的权威性。

积极开展刑罚执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在区司法行政机关的积极支持配合下,重点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不按规定交付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针对监管活动中可能引起脱管、漏管和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建议将6名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收监执行。不断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人性化理念,会同社区矫正机构探索对社区服刑人员人性化管理的新途径,积极推行检察官预约谈话、检察官接待日等机制,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转化和法律帮扶工作,促使他们安心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相关做法先后被高检院、省院和《检察日报》转发推广。依法履行新刑诉法赋予的监视居住检察监督职能,对本院侦查部门及公安机关办理的8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依法开展执行监督。

四、牢记执法为民宗旨,推进检察群众工作取得新进步

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构建工作载体,延伸检察触角,切实维护好群众权益,不断密切检民关系。

丰富服务群众工作载体。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高标准建成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对所有涉及对外服务的检察事项实行一体化管理、一站式服务,受到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肯定。省检察院徐安检察长视察后给予高度评价,省内外同行先后20多批次前来学习考察。切实加强新能源产业园派驻检察室、海陵工业园区派驻检察室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基层党委政府的联系,提供更加快捷、周到的职务犯罪预防等检察服务,努力在第一时间对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出回应。深入推进社区群众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社区村居开展法律宣传、矛盾化解等工作,使之成为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受到群众欢迎。

探索服务群众工作模式。根据市院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检察群众工作,将辖区所有社区、村居全部挂钩联系到市院和本院各部门,每月定期开展2次以上走访服务活动。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挂钩扶贫活动,深入挂钩村了解情况,帮助分析问题,谋求增收对策。先后4次组织开展“检察群众工作集中服务日”活动,通过现场接待来访、发放宣传资料、走村入户调查等形式,倾听基层群众心声,密切检民关系。探索开展“每月一主题”检察群众工作模式,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服务主题,落实服务措施,增强服务实效。20138月份以来,先后开展“快乐暑假,与法同行”、“走访代表委员,宣传检察工作”、“深化法制宣传,共建和谐海陵”等主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推进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监、防、维”一体化工作模式,积极开展诉前引导、庭审感化、案后帮教工作。按照新刑诉法有关未成年人的特别程序规定,全面推行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品行调查等机制。成立“领航工作室”,探索建立闲散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机制,在团委、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支持下,全面调查收集辖区闲散未成年人资料,对150名闲散青少年建立个人情况台账,实行“红、黄、绿”分色标识,分层帮教。针对外来人员构罪即捕的实际情况,在区委、区委政法委和相关企业的支持下,在林海集团建立海陵区涉罪人员观护帮教基地,2名符合条件的涉罪外来未成年人被安排至基地接受学习和帮教,有效保护了此类群体的诉讼权利。

五、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树立检察良好形象取得新提升

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努力维护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向区人大主任会议专题汇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改进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走访人大代表,宣传检察工作”等活动,全年邀请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检察工作、现场督察执法办案10次,寄送《海陵检察工作通报》3000余份,努力做到联络代表委员多渠道、常态化。坚持每季度开展“检察工作开放日”活动,邀请16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职能,监督检察工作。开通海陵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强化执法监督。坚持办案环节现场督查、“一案一评议”案件质量评查等机制,完善干警执法档案,详细记载个案执法情况,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相关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调研组充分肯定。强化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教育管理,突出加强对干警异常行为的疏导管理。全年未发现干警不廉洁行为。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改进机关内部管理,对接待、用车、值班、节能等明确具体要求,经常督查,发出书面督察通报11期。我院加强检务督察的做法被区效能办转发。强化文化育检。不断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廉政文化内涵,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廉洁从检。

提升队伍履职能力。组织开展“育才”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将全院干警划分为适岗型、骨干型、领军型,进行分层教育,分类培养。本着实战实用,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院各部门自行组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活动47次,有效提高干警业务技能水平。公诉部门组织开展“每天一学、每周一谈、每月一讲、每季一考”的“四个一”活动,侦监部门念好“挤、压、激”三字诀,办公室牵头建立兼职文字人员队伍,通过学理论、办案件、写调研等措施,推动队伍整体素能进一步提升。针对年轻干警不断增多、工作历练不够的实际,通过挂职锻炼、跟班学习、轮岗交流等途径,促使年轻干警快速成长。在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监所检察理论知识考评中,我院均取得优异成绩。

各位代表,2013年,我院顺利通过第三轮全国“文明接待室”考评验收,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先后被推荐表彰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公正司法示范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区各职能部门和各位人大代表的指导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海陵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知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三是在执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建设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争取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整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明确的目标任务,继续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的结合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实现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坚持执法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将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要务抓紧抓实。进一步加强对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法律保护,依法严惩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全面参与、深入推进平安海陵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更好地促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进一步树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做到执法办案为了群众,密切联系融入群众,检力下沉服务群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2.紧扣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职能。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突出打击影响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利益的严重刑事犯罪;争取纪委、监察等部门的支持,严肃查办发生在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评查为抓手,持续不断地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加强对修改后“两法”及诉讼规则的深入把握和准确运用,正确处理好“三个效果”的关系,筑牢防范冤假错案的思想防线。

3.坚持目标引领推动,强化争先进位。坚定发展信心。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认清发展形势和自身优势,紧盯全省先进目标不动摇,凝心聚力争进位,真抓实干求突破。抢抓发展机遇。深刻领会中央及省委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打造海陵检察新亮点。落实发展举措。坚持向科技要检力,扎实推进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抓手,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办案,不断提高科技强检水平;坚持向管理要效益,继续推进项目化管理,细化责任分解,强化措施落实,严格考评奖惩,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

4.全面加强素能建设,提升检察形象。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建设。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探索推进新媒体建设,密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虚心听取批评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干警素能建设。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推进检察人才建设,通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办案实践、基层锻炼等途径,进一步提高干警综合素能。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打造“解决问题型”领导班子、争当“解决问题型”检察干警活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以作风大转变推动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大提升。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要求,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砥砺奋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进一步开创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新局面,加快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jcw_tzhl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