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2-14 15:59:00  来源: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324日在泰州市海陵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沙建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四年来的工作

 

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检察工作稳步健康推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中心大局,维护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全区稳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平安海陵”、“法治海陵”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将打击犯罪作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有力措施,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配合、协调,积极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寻衅滋事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以及诈骗、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494697人。对30件重大有影响的刑事案件,适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针对诈骗犯罪和涉毒犯罪不断上升的新形势,我院成立专门办案小组,集中人员力量,依法快捕快诉,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建立健全快速办案机制,实行繁简分流、分类审查、流程提速,确保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我院连续多年人均办案数居全市第一。四年来,共批准(决定)逮捕11071693人,提起公诉16532939人。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在全市率先推行“检调对接”机制,设立了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检察院工作室,规范调解流程,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减少了社会矛盾。2011年,共成功调处各类案件54件,市院先后两次召开现场会推广我院做法。推动完善社区矫正机制。在区司法局的支持、配合下,在全省创新推行诉前调查以及矫正对象心理调适机制,加强刑事诉讼与社区矫正的有效衔接,1089名矫正对象解矫后顺利回归社会。《检察日报》头版报道了我区推行矫正对象心理调适机制的做法。切实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坚持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慎重处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依法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我院连续14年保持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捕、诉、帮、防”一体化的未成年人办案维权机制,荣获泰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成果一等奖。不断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在东风、滨江、书院等社区设立群众工作站,在新能源产业园、海陵工业园区设立派驻检察室,推动检力下沉,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共提供法律咨询、援助380余人次,为群众办实事50余件。切实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坚持首办负责、检察长下访、预约接访、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积极化解涉检矛盾。我院连续7年保持涉检信访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充分认识、正确把握不同时期经济发展形势对检察工作的需求,积极发挥惩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切实克服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倾向,正确处理好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在全市率先制定服务保障“十二五”规划、“两个率先”、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46条具体要求和措施,努力为各类企业提供平等高效的司法保障。深入开展“三服务”、“送法进企业”等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走访挂钩联系企业112人次,组织送法进企业46次,协助企业妥善处理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纠纷30余个,查处涉及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时,坚持“五个慎重”,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坚持将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方式,严肃查处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境评估等职务之便,收受或索取企业贿赂的职务犯罪案件2426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票据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74105人。

(二)坚持惩防并举,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反腐倡廉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更加主动地把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区委反腐倡廉建设的大格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办案上努力实现力度、质量、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密切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坚持“系统抓、抓系统”,深入推进职务犯罪查处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四年来,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377人,其中科级干部23人,占查办人数的29.9%;贪污贿赂案件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48件,占查办案件的65.8%,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72余万元。在坚决惩治受贿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查办严重行贿犯罪的力度,把为非法获取工程、项目的开发、承包、经营权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及多次行贿等作为打击重点,共立案查处行贿犯罪55人。

执法上努力实现依法、规范、文明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录音录像资料案结后经当事人确认签字,当面刻盘封存,随时备查。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拓展监督范围,对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均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程序,在全市率先邀请人民监督员观看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严格执行扣押款物管理规定,定期清理扣押款物。坚持人性化执法,与四人医共建体检绿色通道,所有职务犯罪嫌疑人讯问前均例行健康检查。积极推行职务犯罪办案日志制度,详细记载每天办案情况,客观反映干警办案行为,促进依法、规范、文明执法。

预防上努力实现教育、制度、监督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建立健全区委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工作体系和工作网络。按照“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开展预防调查107次,撰写预防分析报告68份;举办预防专题讲座、警示教育295场次,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34批次;对紫东花苑安置小区、市社会福利院移址新建工程等8个区属重点工程开展了专项预防结合办案和工作实际,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和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犯罪态势的分析,及时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共提出检察建议112条,均被采纳落实。2007年我区在全省率先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以来,我院坚持以考核为抓手,更加注重预防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深入各单位指导开展预防工作201人次。省检察院将我区的这一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了全面的推广。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公平正义有效实现

始终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全面履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能。四年来,共依法监督立案25人,撤案23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08人、不起诉76人,追捕63人,追诉45人;依法提起抗诉5件。在全市创新推行变更强制措施听证、律师提前介入批捕环节等机制,增强办案透明度,提升监督实效。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促进依法行政。2011年,我院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在辖区各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密切工作联系与配合,实现全程监督与制约。全年共监督立案13人,监督撤案16人,追捕16人。扎实推进量刑建议、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等机制,促进依法、公正裁决。全年共列席审委会12次,提出量刑建议450件,采纳率达98%以上。

依法履行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组织开展“民行检察,与民同行”、“三进、三延伸”、“民行检察宣传服务月”等系列活动30多场次,深入基层一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群众6000余人次,着力提高民行检察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共立案审查各类申诉案件148件,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44始终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服务民生、保障民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推行不受理、不立案、不提请抗诉案件释法说理制度,适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接待、答复,增强矛盾化解的实效性,促成当事人息诉服判108。我院执法办案维护民权民利的做法在《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

依法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深入贯彻实施《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重点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不按规定交付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对丧失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依法向人民法院发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书11份,监督收监12人。全程监督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活动32次,针对监管活动中可能引起脱管、漏管和矫正对象再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74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开展。依托社区群众工作站,探索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教育管理模式,以巡回检察,集中检察的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先后14次对辖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进行了集中检察,有效预防了再犯罪的发生。2011年,我院被表彰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

(四)完善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检察形象不断提升

坚持将强化内部管理和接受外部监督有机结合,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促使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廉洁从检成为检察干警的自觉行为。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入学习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四年来,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专题汇报了执法规范化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认真听取批评、建议和意见,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每年均召开检纪检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定期寄送简报、季报等文件材料14000余份。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检察工作开放日”活动,先后16次集中邀请400余名代表委员、社区干部、普通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职能,监督检察工作。创新推行人民监督员旁听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机制,组织特约检察员现场监督执法办案14件次,有力地促进了规范执法、文明办案。

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始终坚持“一案一评议”案件质量督查机制、“案管面对面”案件考评当面评议交流机制,以及执法档案科学评价运用机制。制定实施法律文书管理、涉案赃款赃物监管等规章制度,突出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管理和制约。四年来,共对扣押款物进行专项检查31次,回访职务犯罪案发单位、主要证人78个,及时反馈监察意见,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泰州市检察院组织的历次案件质量考评中,我院均为优秀等次,一起立案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十佳立案监督案件”,《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媒体多次对我院相关做法进行报道推介。2011年,我院扎实推进全市检察机关“个十百千万”办案质效保障工程,建成案管中心,开辟内网办案质效公示、外网规范执法问卷调查专栏,邀请特约检察员现场监督执法办案,初步实现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三统一、两同步”,增强了监督实效。我院的做法得到高检院和省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不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教育和引导全体干警严格遵守廉洁从检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制定实施《检察干警行为规范》、《检察人员异常行为干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和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广泛开展走访、谈心活动,加强网络舆情、社会舆论监控,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及早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年来,全院干警共报告个人购车、置房、拒收礼品等事项58项次;进行廉政谈话70人次,作风问责10人次,异常行为干预15人次。大力推进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开展检察干警与居住地社区服务监督活动,制定服务公约,聘请兼职监督员,着力加强对干警职务外行为的监督。《检察日报》“2011亮点”栏目对此作了专题报道。我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做法,在高检院和省院相关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五)坚持政治建检,狠抓作风转变,实现队伍素能全面增强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和举措,努力构建机关作风和业务素能建设的长效机制,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泰州作贡献”以及“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廉洁从政”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宗旨意识,坚定政治立场。2011年,我院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通过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座谈研讨、演讲比赛、撰写心得、知识测试、文艺联欢等活动,着力增强干警党性修养,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品味激发从事检察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切实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局域网等现代学习载体,组织开展网上学习、培训、考试,提高干警网上办公、办案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学习新知识、新经验,先后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69人次,自行组织业务培训86次。积极开展内聘老师授课活动,通过海阳学社、理论研究小组等载体,着力提升干警实战能力。认真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开展的各项业务技能竞赛,以赛促训,取得较好成效。2011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6项岗位技能竞赛中,我院有3名干警荣获第一名,在市院组织的网上《执法规范》考试中,我院平均分居全市前列。

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内强管理,外树形象。探索推行项目化管理,逐步形成以业务管理为主体、以队伍管理和事务管理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管理模式。通过开展年轻干警、中层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检务督察等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干警纪律意识、形象意识。积极开展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结对帮扶等活动,组织干警捐款8万余元,参加公益活动341人次,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社会形象。201111月,在市综治办委托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开展的“泰州群众安全感电话调查”活动中,社会各界对我院的满意率居全市政法机关前列。

各位代表,过去的四年,是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的四年,是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的四年,是基层院建设取得新跨越的四年。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泰州市文明单位”、“2006-2010年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2008年至2011年,连续四年被表彰为区“十佳人民满意机关”。2010年至2011年,连续两年被表彰为“泰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四年来,集体和个人共获得各级各类表彰258项次。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领导、人大代表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海陵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举措还不够多,成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群众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希望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检察工作创先争优还需进一步加强,有影响有特色的亮点品牌有待进一步打造;四是少数干警业务能力、工作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不相适应,还需进一步提升和改进等等。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争取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我院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着力点,以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为载体,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保障,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打造“三张名片”,建设“五个海陵”,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认真落实优化服务的工作举措。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服务举措。深入开展“三解三促”、“三服务”等活动,进一步细化服务保障“十二五”规划、“两个率先”,以及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成效。积极延伸检察触角。以检察工作站、派驻检察室为载体,进一步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加强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打造“三张名片”,建设“五个海陵”,早日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紧紧围绕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加强检察群众工作。加强教育引导,切实把执法为民的宗旨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和每个干警的执法行为中,努力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坚持以群众工作站为主体,以流动服务车、“12309”热线电话为补充,努力形成定期服务、上门服务、随时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在服务中进一步密切检群关系。对涉及百姓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前延后伸立体化机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确保涉检信访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

三是紧紧围绕执法办案主业,全力推动检察工作争先创优。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认真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预防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诉讼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办案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狠抓特色品牌创树,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打造海陵检察特色品牌,努力实现“地方有位置、省内争先进、全国有影响”的创新创优目标。

四是紧紧围绕检察社会形象建设,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争取各方支持。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继续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和人才强检战略,切实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导向、凝聚、约束、激励等功能,不断加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区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开启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区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奋力开创海陵检察事业新局面,为我区早日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进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jcw_tzhl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