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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控申干警回访司法救助对象
2020-04-24 09:46: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4月23日上午,我院第五检察院控申部门联合海陵区司法局,走访我院2019年司法救助对象唐某甲。

  唐某甲家住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孙唐社区,系残疾人,其儿子唐某乙因涉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刑期至2021年7月。因唐某乙有两名非婚生幼儿,且唐某甲系残疾人,家庭困难,我院曾于2018年给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

  今年在我院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工作中,唐某甲反映其小孙子下半年要上幼儿园,但户口还没有着落,希望检察机关能帮助解决。为切实解决被救助人困难,4月23日上午我院联合司法局对唐某甲及所在社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其实际困难,随后至当地派出所了解非婚生子落户所需要的相关手续,了解到除《医学出生证明》外,尚需亲子鉴定报告。鉴于唐某乙正在鉴于服刑,无法及时取得唐某乙的血液样本,我院与司法局第一时间协调司法鉴定所、监狱等单位,保障取样工作顺利进行。

  下一步,我院将延伸司法救助触角,常态化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工作。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