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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与公安海陵分局、区司法局会签规范性文件
2020-04-24 09:32: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为进一步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期间会见权的规定》。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