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刑事和解 助力矛盾化解
2016-12-13 10:48:00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我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共同故意伤害案件中,积极启动刑事和解程序,促进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初,我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13人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未检部门承办人在办理该案时发现,案件定性应当变更为故意伤害,由于被害人系轻伤,且涉案的1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未检部门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因为犯罪嫌疑人一方涉案人员较多,被害人一方要价过高,和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保障刑事和解工作的合法性,未检部门按照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该案的刑事和解工作加强监督,引导和纠正漫天要价、显示公平等情形,确保当事人双方和解行为的合法性。在未检部门耐心、细致的工作下,9月27日,11名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一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一方对涉案的1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谅解。 

  该案刑事和解工作的成功进行,切实维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有效的化解了一起社会矛盾纠纷。 

  编辑:jcw_tzhl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