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法对兴化桃花岛公司、刘志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7-01-24 11:10:00  来源:
    2016年12月23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以兴化市桃花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刘志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涉案数额达人民币2.2亿余元。
 
  编辑:唐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