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玉兰、吴光明、张小美立案侦查
2017-01-24 11:03:00  来源:
  日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委员会蔬菜办公室主任李玉兰、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委员会蔬菜办公室原工作人员吴光明、泰州市海陵区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小美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侦查正在进行中。
  编辑:唐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