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9日在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钱 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工作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区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主动融入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海陵新实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930件,11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20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表彰,相关工作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151次,检察宣传成效两次受到最高检表彰,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能手、先进个人等一批模范代表,轻罪治理工作获泰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一、始终坚持总体安全观,在建设平安海陵中坚守检察使命
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惩治犯罪是检察机关维护稳定的基本职责。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6人,提起公诉563人。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密防范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全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依法从严惩治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6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黄赌毒”等社会毒瘤犯罪,起诉157人。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点名”谈话活动,面对面与283名社区矫正对象深入交谈,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批捕、起诉公安部督办的“5·18”“7·17”特大缅北跨国电信诈骗专案犯罪嫌疑人55人,3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高质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对区监委移送案件提起公诉11人,全力服务反腐工作大局。
准确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623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探索“认罪认罚+”违法犯罪梯次治理模式,对犯罪危害性不大、社会危险性较低的12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深化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值班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刑事和解等工作1200余人次。在“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的基础上,创新设立全市首家基层“轻罪治理示范点”,组织公开听证、法治宣传等活动20余次。出台《关于规范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实施办法》,提前介入“10·21”故意杀人案等疑难复杂案件12件,提出引导取证意见70条。配强简案办案团队,集中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等轻罪刑事案件272件,部分案件实现48小时内全流程办结,六个半月审结率位列全市第一。
积极融入区域社会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监督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份,涉及金融秩序、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领域,推动社会治理难题协同共治。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84件,制发《检察意见书》63份,回复率100%,切实消除追责盲区。针对家装行业侵犯公民信息案件占比逐年上升问题,深入商场、街道、社区开展家装领域普法行动,参与泰州广电《说法》栏目,法治宣传覆盖人群近8万人。做强数字检察赋能社会治理,创新研发“涉罪人员(单位)比对模型”,在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线、全国推广,广泛应用于犯罪记录查询、从业禁止线索发现,预防再犯罪发生。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助力经济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做实护企举措,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找准检察服务的切入点、着力点,主动作为、依法履职,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人。防范化解涉企金融风险,妥善办理涉案金额达3.3亿余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挽回经济损失2500万余元。与公安、税务机关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涉税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的意见》,督促5家涉案企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716万余元,促进“带病企业”司法康复,相关工作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界限,开展涉企“挂案”清理专项行动,与公安机关联合清理“挂案”10件,减轻企业诉累。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沟通协作机制的意见》,完善“1+2+10”检企直通机制,实地走访调研企业20余家、主持现场交流会6场,相关做法在全国工商联组织的民营企业法律维权观摩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持续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通过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帮助涉案企业解封380万余元工程款,迅速结清农民工工资,该案入选最高检《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坚持“平等保护+精准帮扶”原则,通过公开听证,宽缓1名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社区矫正对象应缴的公益诉讼赔偿金5.3万元,使其安心经营,获《检察日报》头版报道。深化涉企行政执行信用惩戒措施专项监督,联合法院依法解除6家破产企业及相关负责人“限高”强制执行措施,助力企业修复信用、轻装出发。
全面护航企业健康发展。针对走访调研中发现的企业需求与司法服务信息不对称、检察机关一体履职发挥不充分等问题,通过“检企共建”、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推动解决企业家命题14条,化解纠纷25件,让企业需求和检察服务无缝对接。深挖企业“蛀虫”,办理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案件12件,挽回经济损失2000万余元。梳理分析涉企刑事案件特点,向刑事案件频发企业个性化定制《护企助安检视单》,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畅通涉企控告申诉受理渠道,设立检察服务中心“绿色接待窗口”和“海陵检察”微信公众号“望海护企”专栏,推动控告申诉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妥善处置涉企权益保障和权益救济等控告申诉案件6件,帮助涉案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在增进民生福祉中践行检察责任
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多元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把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实质性化解涉检矛盾纠纷,坚决防止检察环节矛盾激化、上行、外溢。畅通“12309”信、访、网、电24小时快速受理通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541件,妥善处置集体访13件,矛盾上行率为0。针对一起因13年前受刑事拘留导致退休手续无法正常办理的信访诉求,与公安机关核实协商后,依法撤销案件,解决信访人后半生烦恼。深入开展领导包案、带案下访活动,办理有较大争议或重大社会影响案件9件,综合运用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检调对接等措施,促进化解矛盾6件。全面总结所办案件反映出的司法办案、社会治理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司法水平提升,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聚力守护儿童健康成长。坚持宽容不纵容,对22名屡教不改或犯罪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对8名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联合团区委等部门开展训诫活动。以零容忍态度依法起诉性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件,2件被告人零口供案件均获有罪判决。与区教育局等7家单位会签《关于落实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的实施办法》,探索从业禁止“全链条”监督新模式,办理全省首例拒不执行涉未成年人从业禁止判决案,杜绝犯罪分子“重操旧业”。精心培育“海未来”未成年人工作品牌,引入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制定《反“校园欺凌”十条》,开发普法剧本杀,解锁普法新模式。策划“网络安全”主题绘画征文活动,邀请教育界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担任评委,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多举措推进酒店旅馆、“新业态”台球室等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21名检察官为万余名学生普法。
积极司法温暖特殊群体。持续开展国家司法救助,释放司法善意,向20名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1万元。衔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与民政、残联、妇联等部门强化协作,帮助当事人办理残疾评定、失独补助等社会救助事项8件,1件案件入选《江苏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衔接社会救助典型案例》。综合运用诉讼、仲裁等方式全面履行检察支持起诉职能,依法高效帮助多名劳动者追讨欠薪及工伤赔偿金。重点关注困难妇女群体,举办“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70余名妇女工作代表参与。与区妇联、教育局等部门联合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打造困难妇女儿童权益一体化综合保障平台,从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同步落实社会救助帮扶措施,相关工作获《检察日报》《新华日报》报道。更加注重保护当事人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简化程序向9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6万元,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四、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在建设美好家园中贡献检察力量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努力践行“两山论”,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
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对城乡河道、施工工地、砂石堆场等重点部位开展公益巡查50余次,向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份,推动清运各类垃圾160吨、打捞水生植物120吨、清理河道2公里、整治砂石堆场4家。针对新通扬运河水生植物淤塞、养殖尾水直排、生活垃圾倾倒等问题,协调水利、环保、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共同绘就“水清岸绿景美”生态新画卷。落实泰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深化整治固废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发现并移送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线索15条,推动划定临时集中堆放点1处,试点投放垃圾箱20余处。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注的长三角“清废行动”中,批准逮捕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更好赋能城市美好生活。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牢牢把握公益诉讼中“公益”这个核心内涵,全力守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对投诉相对集中的某小区沿街商铺店招灯光污染问题立案调查,充分发挥检察技术支撑作用,现场召开“夜幕下的听证会”,让40余名听证参与人身处其中,直观感受强光影响,有力推动问题得以整改。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通过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试点安装新型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保障视觉障碍者一路畅通。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灭火器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推动“颐乐居”养老社区更换网购的不合格灭火器1200只,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助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认真答好“六长出题”,深入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针对“港口暴动”指挥部旧址与民间祈福场所混同、无法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作用问题,向属地政府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与区委宣传部、文体旅局、史志办等部门密切协作,推动建立“港口暴动”陈列馆,最大限度展现历史原貌。针对泰山公园革命石碑被乱涂乱刻、苏北党校旧址残疾人通行不便等问题,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份,推动完善无障碍设施12处、修订管理制度2份。与区文体旅局会签《关于建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合作工作机制的意见》,通过沟通联络、案件移送、普法宣传等具体举措加强府检联动,努力将红色资源在内的文化遗产转化为发展动能。
五、始终坚持强基固本,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提升检察水平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实施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意见,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确保延续建院以来在职人员“零违纪”的良好纪录。
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重点阐释新增和修订内容,组织专题辅导3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次,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用好用活红色资源,走进苏北党校旧址、单声珍藏文物馆等地开展沉浸式主题党日活动,持续从党的重要事件、重要人物中汲取智慧、获取启迪,用红色文化点燃实干激情。坚定检察文化自信,依托本院“海阳学社”持续开展读书沙龙、交流研讨等活动10余次,多次获评“泰州市书香机关”。
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法律监督机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要勇于自我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组织内部财务审计1次,开展“禁酒令”“十个严禁”等督查活动11次。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有关事项88件,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主动接受监督,在人民监督下依法履职,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600余人次,书面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483人次。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通过拓宽量刑建议适用范围、优化值班律师制度等举措,全面贯彻《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深入开展“检察官进网格、送服务、守平安”活动,12个服务小组开展联系活动36次,拉近检民距离、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
高效抓实专业素能提升。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持续打造“望海青蓝”队伍建设品牌,研究出台《海陵区人民检察院“领英成长”实施方案》,指定12名员额检察官与19名年轻干部“薪火相传”结对培养。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新时代检察英模精神,选树“业务能手”刘青青、“政法之星”顾素梅等8名优秀检察官,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做优做实业务竞赛,让“标兵”“能手”带动更多检察人员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2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标兵能手、3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5人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人获评全区“十佳政法干警”,相关工作多次获《检察日报》报道。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鼎力支持和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为大局服务的能力水平还有所欠缺,着力点、结合点找得不够准;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相对薄弱;三是检察人员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专业素养技能有待提高,领军型、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比较紧缺;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任务依然繁重,检察队伍建设力度仍需加大,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全力解决。
2025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落实区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人代会决议,加强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制度、能力现代化,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为海陵冲击“千亿主城”、打造“幸福标杆”提供坚强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