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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2018-01-18 16:54:00  来源: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8日在泰州市海陵区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申玉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积极顺应改革潮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有了新进步。

  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努力在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上有新担当

  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全力推进“平安海陵”“法治海陵”建设,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起诉职能,全年共办理逮捕案件192件271人、公诉案件617件1092人,办案数同比上升10.8%。积极稳妥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针对此类案件涉及人数多、收集证据难的特点,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全年批捕、起诉“罗兰金都”“桃花岛”“宝典投资”等一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5件35人,撰写的风险研判报告得到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的批示。持续对电信诈骗、传销、“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快速办理了杨某某等人酒托诈骗案、叶某某等人网络赌博案、李某某等人非法传销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案件。

  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组织开展“食药安全检察行” 活动,积极谋划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托“两法衔接”机制,有效打击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全年共批捕、起诉食药安全犯罪25件83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农委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6次,督促移送涉嫌食药安全犯罪8件8人。积极参与“263”专项行动,守护碧水蓝天,抽调2名员额检察官组建环保案件专业办案组,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15件92人。坚持教育、挽救的原则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对情感、认知出现偏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引入心理调适,依法对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法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涉检信访逐一包案到人,153件来信来访均在规定期限分流办结,全年妥善化解矛盾23个。2017年,我院连续第四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加大对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力度,彰显司法温度,共对5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0余万元。

  积极服务全区经济发展。依法保障高质量经济发展,办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利益案件6件11人。注重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办理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28件87人,立案查办招投标领域贿赂犯罪案件5件6人。在办理一起犯罪嫌疑人向国有融资公司人员行贿数百万元的案件时,我院待该公司债券发行结束、融资到位后,方才组织力量赴外地抓捕犯罪嫌疑人,做到了严格依法办案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有机结合。继续推进检察官驻征收(搬迁)现场工作机制,共向41个征收现场选派检察官82人次,通过预防提醒、约谈、调查等手段,重点对大额资金流转、重大事项变更实施监督,先后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纠正错误认定8起,形成制度规范3件,有效促进了“阳光征收”工作质效大提升。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努力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作为

  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切实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开展侦查监督、立案监督工作,不断加大在案证据审查力度,突出对同案犯的审查,增强监督实效。全年共监督立案7件8人,监督撤案2件3人,纠正漏捕、漏诉9人。我院追诉的张某运输毒品案,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探索开展类案监督,建立健全纠违机制,加强对办案程序和庭外活动的监督,全年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不断完善一审判决、裁定审查机制,第一时间对一审判决、裁定书进行三级审查,确保对刑事审判的监督实效。2017年,我院二审抗诉1件,实现了二审抗诉零的突破。

  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加大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力度,发出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1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份、纠正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3份。对一起冒充原告、未有被告人出庭的虚假诉讼案件,我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后再审改判。跟进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办理,推动人民法院清理执行款案件7件。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共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4份,均被采纳。积极参与“食药安全检察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主动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会商,推动开展“小餐桌”“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专项执法检查。

  不断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密切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通过信息共享、文书抄送、情况通报等方式,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各环节无缝衔接。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共纠正脱管、漏管3人,监督收监执行5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件。组织开展禁止令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逐一走访22名食药安全犯罪社区服刑人员,当面了解执行禁止令的情况。对1名违反禁止令仍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督促收监执行,彰显监督的刚性。

  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上有新成效

  严格按照区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站位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扎实开展职务犯罪惩防工作,始终做到人心不乱、节奏不慢、力度不减。

  坚决惩治职务犯罪。积极争取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支持,不断形成反腐工作强大合力,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10件16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0余万元。严肃查办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办理科技兴农领域职务犯罪窝串案1件5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后,我院全力配合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全面清理案件线索、积存案件和涉案款物,确保转隶工作平稳有序。

  依法保障诉讼权利。认真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审讯人员与看管人员分离、录音录像人员与审讯人员分离等办案要求,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对犯罪嫌疑人初次采取强制措施及案件侦查终结前,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与犯罪嫌疑人谈话,监督侦查人员有无不规范、不文明行为。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全年共向律师推送职务犯罪案件信息19条,接待律师会见11人次,我院保障律师权益的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着力提升预防成效。扎实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结合所办案件,联合相关案发单位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提出预防建议和对策,推动建章立制11件。围绕征收搬迁等领域职务犯罪开展预防调查3件,围绕行贿犯罪等开展类案分析2件,形成专题报告5份、行业整改性检察建议2份。合理整合资源,推进社会化预防,全年共开展预防警示教育2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人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80次,网上查询率100%。对一起伪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确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严肃性。

  四、积极顺应时代潮流,努力在有序推进司法改革上有新举措

  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积极顺应司法改革潮流,重点项目落地生根,初显成效。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实行检察权运行新模式,将检察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各司其职。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严格入额条件,坚持好中选优,启动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选拔工作。全院现有员额检察官21名。强化员额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将260余项办案决定权下放给员额检察官,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5名入额的班子成员均独立承办案件,全年共办理案件117件,占全院办案数的13.6%。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打破部门壁垒,整合人力资源,提高工作质效,努力形成“海陵经验”。

  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为此,我院积极贯彻落实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精神,严格执行市“两办”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办法》,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6件。其中督促滥伐、盗伐树木当事人按照其破坏数的10倍标准易地补种树木;督促市民防局追回防空地下室易地工程建设费1400余万元。我院在办理一起违规拆解废旧蓄电池并提炼粗铅、造成环境污染的案件中,督促相关部门对100余吨固体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同时对涉案的2家企业和28名刑事被告人,依法向区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赔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600余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不断提升检务公开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区人大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司法办案公开化工作,2名副检察长报告了履职情况。切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监督司法办案活动4次,电话联系、登门走访代表委员377人次,寄送《检察工作通报》1600余份,班子成员参加“人大代表活动周”通报检察工作6次,举办“检察工作开放日”12次。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接受代表委员和新闻媒体监督。着力加强新媒体和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全年共发布检察信息675条。开通手机信息“企信通”平台,建立律师微信群,全年共向辩护人推送案件信息350条。不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01条,重要案件信息27条,法律文书457份。

  五、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在夯实根基科学发展上有新提升

  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严爱结合,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业务素能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的“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活动,通过党组领学、支部互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努力学懂弄通做实。组织开展“五个过硬”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上党课9次,组织党员干警赴井冈山开展党性专题教育。扎实推进“大走访、大落实”活动,共联系走访居民1925户,解决各类问题325个,商请住建、公安等部门解决共性问题4个。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多项改革叠加、干警思想情绪易波动的实际,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推进改革同频共振,班子成员与部门干警逐一谈话,敞开心扉,解开心结,全院上下人心稳定,干劲不减,保证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持续抓好业务素能建设。充分发挥全省十佳公诉人、业务领军型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组建学习小组,坚持以老带新,在新法新规、重要司法解释颁布后,均指定专人备课、集体学习。坚持干什么、学什么,贴近实战开展“短、平、快”的岗位练兵活动,举办业务培训“小课堂”12场次,1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小课堂”评比中获奖。紧跟改革要求,加大对员额检察官的培养力度,通过选派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努力提升对疑难案件和复杂情况的驾驭处理能力。全年自主开展教育培训、技能竞赛9次,选派16名业务骨干参加高层次业务培训,1名干警在泰州市第三届庭审辩论电视大赛中荣获个人优胜奖,3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331”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全院现有法学硕士学位干警11名,占总人数的15.5%。

  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院党组4次专题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执纪监督76次。创新推行廉政风险“三色预警”工作,编制部门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逐人逐岗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200余条。持续推进家庭助廉活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29份,征集家风家训20条,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家访12人次。突出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坚持办案质效与廉洁自律并重,做到考核全覆盖、监督无死角,倒逼干警高效履职、廉洁办案。坚持抓小抓早,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开展规范司法和廉洁办案专项督查7次,对参会参学、值班出勤等开展检务督察65次。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全年开展提醒、诫勉谈话6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改革纵深推进、侦防职能转隶的重大考验,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全体干警讲政治、顾大局,有担当、善作为,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共受到各级各类表彰80余项次。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着力点还不够多;队伍整体素能与纵深推进改革的要求仍不相适应;创先争优的进取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检察信息化发展的步伐有待提速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跟时代步伐,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推进各项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奋力谱写新时代的“强富美高”海陵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为此,我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按照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经济金融类案研究,认真总结办案经验,提出防范对策。加大对新兴产业的保护力度,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犯罪。进一步推进社会风险评估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化解机制,不断加大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民利。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司法办案在保障民生民利中的基础性作用。始终将打击重点聚焦于矛盾多发、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领域,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深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五大监督机制,依法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以实际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更加注重深化检察改革。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努力实现从人员的整合向职能的融合、力量的聚合转变,切实提高工作质效。努力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的配套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遴选和退出机制,全面落实办案责任。不断完善覆盖全体人员的绩效考评体系,努力实现权、责、利对等,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检察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对检察监督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更加注重推进公益诉讼。把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作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与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重点针对侵害国有财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开展专项监督。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特别是加强对水土环境污染案件的法律监督,为创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继续推进“食药安全检察行”专项行动,加大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促进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

  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继续加大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加强检校共建,着力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进一步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再有新作为、再创新佳绩,在为泰州扬子江城市群中部崛起奉献海陵力量中,贡献检察智慧,彰显检察担当!

  编辑:唐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