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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2017-01-24 17:17:00  来源: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8日在泰州市海陵区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健康稳步推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㈠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主动地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紧密结合检察职能,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服务保障全区发展大局。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1042件1468人,提起公诉2210件3398人。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审查起诉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145件356人。突出打击涉毒涉黄犯罪,共批捕、起诉316件417人。加大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力度,共批捕、起诉涉嫌短信诈骗、QQ诈骗、伪基站诈骗等犯罪31件53人。对市区“2·18”黄金抢劫案、“11·7”城西卫生院故意杀人案等54件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我院第一时间派员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对同步录音录像、委托鉴定等关键环节全程监督,确保取证合法有效,诉讼快捷高效。“山东疫苗案”发生后,我院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办案小组,依法从快批准逮捕3名相关犯罪嫌疑人。结合办案,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研判,及时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隐患,就利用POS机非法套现、校车等候点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发出风险研判报告18份。

  坚持立足检察职能,促进转型升级。组织开展征收搬迁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共立案侦查16件24人,进一步净化我区房屋征收和城市建设领域工作环境。省检察院2次转发我院做法。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66件95人。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新型产业、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和服务,组织开展“走访小微企业,服务经济发展”、“领导班子挂钩服务项目”等专题活动,先后走访小微企业28家,挂钩项目10个,帮助反映和协助解决劳动用工资质年审难等问题9个。2016年,我院创新推行检察官驻征收搬迁现场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征收搬迁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有力推动了征收搬迁工作的顺利实施。相关做法被《泰州日报》头版头条报道。

  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保护民生民利。适时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五年来,共起诉此类犯罪34件48人。2016年,我院对24件“含铝包子”案集中提起公诉,29名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先后在教育医疗、执法司法、涉农资金补贴等领域开展查案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12件15人。着力构建“捕、诉、监、维、防”一体化的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对21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对6名涉嫌刑事犯罪的在校学生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1起量刑畸重案件依法进行监督,未成年罪犯刑期减少10个月。我院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在全省率先建成集控告、申诉、举报、查询等职能于一体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开通与省、市检察院联网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努力为来访群众、案件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39件次,全部办结。2016年,我院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努力促进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办结申诉案件6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20个,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7.1万元。

  ㈡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强化职务犯罪惩防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查案规模,密切与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80件100人,其中科级及以上干部24人。建立行贿与受贿犯罪统筹查办机制,立案侦查行贿犯罪7件8人。深入查办窝案串案,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先后查办窝串案41件59人。积极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追逃犯罪嫌疑人1人。突出加强线索管理,成立专门线索评估小组,有效扭转查办职务犯罪“等、靠、要”的被动局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2016年,我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0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

  努力提升查办案件的法治化水平。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和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确保侦查活动依法开展。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贪污贿赂定罪量刑标准调整等新情况新要求,创新推行模块化审讯法,狠抓线索初查和审讯突破两大环节。在查办国资领域系列职务犯罪过程中,在法定时间内突破的犯罪嫌疑人、证人共18人,获取成案线索11件。大力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综合运用信息查询、心理跟踪等侦查信息和技术手段,进行信息汇总、数据碰撞,促进办案质效大幅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保持100%。

  切实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效。坚持“一案一预防”,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先后赴相关案发单位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5次,开展警示教育4场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书25份,推动建章立制27件。我院撰写的《海陵区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性机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引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纪委、编办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制定实施《海陵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长效化管理。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开展重大工程专项预防,选择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等7个区属重大工程项目,推行领导班子成员定向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专项预防机制,通过开展现场警示教育、设置检民联系点等方式,深入施工现场开展预防服务活动210余人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100余次。深入开展“加强协作共建,推进依法行政”专项工作,与28家行政执法机关会签协作共建协议书,进一步优化依法、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㈢积极回应群众期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敢于监督,在监督中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创新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以“另案处理”、立案刑拘后未提捕或未移送起诉等案件为重点,共监督立案22人、撤案19件,纠正漏捕11人,纠正漏诉20人。《人民日报》报道我院相关做法。切实强化证据审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9份,启动排除非法证据审查程序4件。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督促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线索21件,公安机关立案18件。把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幅度三个重点,综合运用出庭支持公诉、“三书”对照、流程执行检查等手段,扎实推进刑事抗诉工作。依法提起或提请刑事抗诉12件,已改判11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请抗诉8件,加大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力度,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3份,发出程序违法检察建议10份。通过监督,发现并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1件,立案查办2人。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调解息诉、促成和解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7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政检察监督,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安全隐患整治等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4份。2016年,我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烟花爆竹零售业安全专项整治,共撤销、关停30个存在安全隐患的零售网点。相关做法得到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活动的检察监督力度,共纠正脱管、漏管26人,发出检察建议32份。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三类罪犯”逐一见面,逐人核查,监督收监社区服刑人员22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23人,均被采纳。强化对侦查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依法保障被监居人员的合法权益,共组织开展监督89件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工作,密切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建立信息动态查询、定期通报、及时反馈工作机制,实时掌握财产刑执行情况。2016年,我院依法对两起财产刑执行案件提出纠正意见,均被采纳。

  ㈣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人大请示汇报,坚决执行好人大的各项决议。先后向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专题报告了职务犯罪侦查、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整改情况。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专人对接,按期办理,当面答复,代表满意率百分之百。健全人大代表常态化联络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每年均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五年来,共走访代表委员2800余人次,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依法保障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深入一线监督司法办案,先后组织代表委员参与案件评查、公开听证、听庭评议等活动35次,查阅卷宗422本,有力地促进了规范司法。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16件职务犯罪案件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程序,先后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职务犯罪侦查监督160人次。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主动接受检纪检风监督员的监督,连续20年坚持检纪检风监督员制度,采取函访、走访、座谈等方式,定期征求检纪检风监督员对检察工作、检察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职能,监督检察工作。2016年,我院每月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500多名干部群众、企业家代表深入办案部门、办案场所,现场监督办案活动。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平台,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376条、重大案件信息84条、法律文书674份,“纸上、掌上、网上”立体化检务公开体系初步形成。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始终坚持办案质量评查通报机制,一般案件随机抽查,重点案件逐一督查。探索推行办案质量“飞检”模式,事先不打招呼,现场突击检查,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共评查案件1675件,组织“飞检”21次,发出办案质量通报46期,纠正办案瑕疵117个。2015年以来,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员全面排查问题,开门纳谏听取意见,顶真碰硬抓好整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不走样、不变形,坚决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相关要求不搞变通、不打擦边球,始终做到不碰红线、不破底线。五年来,院党组6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警示教育25场次。党组带头动真碰硬抓作风,对2名上班自由散漫、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干警,全院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并进行诫勉谈话;注重抓小抓细抓作风,安装指纹考勤机,实行工作日上下班四次指纹考勤,对经常性迟到早退的少数干警,调取监控录像“刻盘”全院播放,使其红脸、出汗。启动制度“废改立”工作,新建、完善制度28项,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局面,全院上下风清气正。省检察院、区效能办先后转发我院加强内部监督的相关做法。

  ㈤突出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科学发展根基

  坚持“磨刀不误砍柴工”,狠抓队伍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办案水平,促进海陵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邀请专家专题辅导9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14次,举办知识竞赛、主题演讲6次。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始终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少,自选动作形式多样。组织开展“千村(社区)万户检察行”活动,干警足迹遍布全区所有村和社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5户,为民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认真落实谈心计划。打破层级,不划界限,常态化开展全员谈心交流活动,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过细过实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五年来,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一般干警“面对面”交流2300余人次。2016年,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学习交流微信群,在办案点成立临时党支部,开展“微党课”“微领学”“微交流”活动,保证了学习教育的常态化、持续性。我院在全区“两学一做”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领导带头抓。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发挥自身业务能力优势,沉到办案一线手把手教学、面对面指导,通过牵头开展“六个一”学法活动、公开示范庭、“双人制”办案、上辅导课等方式,助推年轻干警学本领、强素能。分层分级抓。结合自身实际抓素能提升,缺什么、补什么,不搞一刀切、齐步走。对业务骨干,实行“拔尖”策略,选派参加高层次培训、高水平竞赛,培养专家型人才;对缺乏办案经验的年轻干警,实行“一线”策略,轮流至公诉办案一线锻炼,培养办案能手;对综合部门干警,实行“多能”策略,多岗位锻炼使用,培养复合型人才。形式多样抓。加大挂职交流力度,先后选派30余名干警至上级检察院、纪委、组织部、基层派出所等部门跟班学习;坚持以赛促训,把备赛、参赛的过程转变为训练提升、开拓视野的过程;创新开展“睁眼看世界”活动6次,交流学习心得,检验学习成果。2016年,在全市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中,我院以总分第一荣获“最佳公诉人代表队”称号;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届纪检监察业务竞赛中,1名干警获第一名,被表彰为“业务标兵”;在第七届全省公诉人大赛中,1名干警被表彰为“十佳公诉人”,创我院干警参加省级竞赛最好成绩。

  着力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五年来,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我院始终着眼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持续发展,通过调整、退休、招录、选调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人员流动渠道,领导班子先后调整15人次,队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干警本科学历达90%,老、中、青结合的人才梯队初步形成。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尤其是检察改革,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检察改革的最强动力,加大对骨干人才的考察、培养、使用力度。2016年,在推进“员额制”检察官改革过程中,我院始终坚持以能办案、能担责为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突出的年轻骨干顺利“入额”。20名“入额”检察官平均年龄38.3岁,40岁以下的年轻骨干11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干警占40%。

  着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建成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廉政文化角、廉政短信平台,定期开展廉政征文比赛、家风家训征集、书画摄影展示等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崇廉氛围。共发送廉政短信330条,征集廉政格言警句、家风家训193条。在全市检察机关“反四风、正检风、促廉洁”系列宣讲活动中,我院3名干警获评“优秀宣讲员”。2014年,我院被表彰为省“廉政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关心干警身心健康,着力培养干警高雅情趣,先后组织开展户外拓展、实弹射击、篮球比赛、文艺汇演等活动17场次,既丰富了干警文化生活,又锤炼了干警协作配合、勇于担当的优秀品质。院党组倾心打造关爱文化,在细微之处关心干警工作、生活,传递组织温暖,凝聚发展力量。五年来,共走访慰问干警及其家庭382人次,51名干警的行政职级和法律职务得到晋升,有效激发和保护了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的五年,是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的五年,是基层院建设取得新跨越的五年。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省“文明单位”、省“公正司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集体和个人共获得各级各类表彰419项次。2014年,我院被省检察院、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领导、人大代表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海陵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思路不够宽,措施不够多,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调整优化;二是诉讼监督的力度还有待加大,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三是队伍整体素能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仍不相适应,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工作创先争优还需进一步加强,有影响有特色的亮点品牌有待进一步打造,等等。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激扬海陵梦想、提升海陵气质、书写海陵担当的五年,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十四检”、全省“十七检”会议的决策部署,牢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紧紧围绕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描绘的发展蓝图,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奋力谱写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海陵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17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大局意识,大力提升依法保障水平。牢牢把握“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着力找准检察机关促进三大主题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法治思维,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全力护航“十百千”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平安海陵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切实加强民生检察工作,积极参与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打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行为。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建立健全防范机制,全力呵护碧水蓝天。

  2.强化主业意识,大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暴力、涉毒涉黄、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征地搬迁、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针对腐败犯罪出现的新特点,充分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查找漏洞,提出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建议。切实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增强监督能力,突出监督重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努力形成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充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3.强化攻坚意识,大力提升改革创新水平。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继续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整合、办案组织重构等工作,实现改革试点工作整体协调推进。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围绕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力争取得更大突破。统筹推进其他检察改革,稳步有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多渠道参与案件监督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海陵检察工作品牌。

  4.强化形象意识,大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主动担当作为。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加强检察人才建设,推进全员学习运用信息技术,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能。切实加强规范司法理念教育,强化检察人员规范司法的意识和能力,促进规范司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内部监督管理,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唐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