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我院依法对原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合议庭书记员丁明月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依法对丁明月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9-01-04 09:24:00 来源:海陵检察院
编辑:唐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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