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泰州市检察院翁处长带领海陵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联合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兴化市、海陵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互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传达贯彻,安全稳定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信息研判等情况;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检察院“两书”整改反馈情况。
海陵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规范监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检察监督职能,拓宽监督渠道。
11月5日上午,泰州市检察院翁处长带领海陵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联合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兴化市、海陵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互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传达贯彻,安全稳定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信息研判等情况;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检察院“两书”整改反馈情况。
海陵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规范监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检察监督职能,拓宽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