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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召开10月份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2020-11-03 17:22: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10月30日下午,根据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我院召开10月份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全体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参加。

  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申玉军同志主持,主要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关于检察工作的若干问题》等文件。

  根据会议安排,第一分支部书记潘瑶谈学习感受,学习张军检察长的授课内容,结合过往办案经历,反思己身,总是局限在自我竖立的屏障之中,经常只考虑自己职责以内的事情,把思维与行动都限制在自我身份的范畴之内。但张军检察长强调每一名检察官都要成为司法“大家”,这是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犯其至难而图其至远”,我们都要敢于向最难之处攻坚,追求最远大的目标。打破固有的思维屏障,勇于突破难点、痛点,才能创造新时代检察工作新作为。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龚婷谈学习感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是要从伟大的抗战精神、抗疫精神和抗美援朝精神中,不断接受思想洗礼、汲取奋勇前行的精神力量;二是要学习“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勇于创新求变,努力争当新时代的“拓荒牛”;三是要与时俱进、常思常新,把检察工作从解决“有没有”的问题转变为解决“好不好”;四是注重自身素能提升,克服机械执法,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正确引领价值取向,通过办案总结纠正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五是要继续发扬“三个不相信”精神,努力做到“三个对得起”,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年终圆满收官。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