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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22-02-24 11:05: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8日在泰州市海陵区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申玉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工作情况

  2018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为我区“提高首位度、发展高质量”贡献检察力量。

  一、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服务大局体现检察担当

  致力于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福祉。自觉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切实做到打击犯罪与防范风险并重,维护稳定与助推发展同步。

  严惩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53件221人、审查起诉案件672件962人,办案总数上升3%。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形成打击高压态势,院领导出庭支持公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引导侦查固定证据后,批准逮捕潜逃13年的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提前介入央视《今日说法》报道的“宇宙能量眼神治病”诈骗案,依法从快批准逮捕主要犯罪嫌疑人。密切与区纪委、监委配合,依法对市四人医影像科原主任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努力化解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依法办理“宝典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共16人提起公诉;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移送一起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组织领导传销案,防止被害人损失进一步扩大;结合办案撰写《非法集资等涉众金融犯罪的特点和治理对策》,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聚焦民生热点提升人民幸福感。“食药安全检察行”力度不减。重点监督涉食品药品犯罪的罪犯有无违反从业“禁止令”情况,杜绝黑心老板“重操旧业”。提前介入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销售假减肥药案件,批准逮捕2名犯罪嫌疑人。针对食品来源不明、储藏不达标,厨师无健康证上岗等问题,对蔬菜大棚、农贸市场、网红餐饮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委等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专项检查16次,并提出整改建议。践行公平正义感知工程,制定《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完善涉检信访风险预警机制。“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全年办结来信来访139件次。在政法委、信访局和相关街道、部门的支持下,成功化解历史遗留信访案3件。强化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权益保障。精准救助因案致贫返贫案件当事人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2万元。支持农民工和老年人提起诉讼8件,帮助追讨14余万元劳动报酬和赡养费。

  保护非公经济提升民企获得感。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制定《关于积极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检润民企实施方案》,找准服务经济发展的着力点。结合检察职能,18名员额检察官挂钩联系18家重点民营企业,以需求为导向“菜单式”送法上门28次,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源点47个;走访36家小微企业答疑解惑,助其破解发展中的法律难题。组织开展打击侵害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监督执法机关销毁121种26704件伪劣产品。审慎办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涉罪案件,慎重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依法决定对过失排放污染物但已及时修复环境的某电缆集团管理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保证了该企业正常生产。

  二、以共赢为原则主动作为,保护公益凸显检察力量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努力在司法办案中回应人民关切、维护公共利益,让“公益诉讼”成为检察新名片。

  凝聚合力保护公益。主动走访行政执法机关,明确检察监督不是追求“你输我赢、你错我对”,而是为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解决问题,共存共赢。在这一理念引领下,我院在全省率先成立检察公益诉讼专门机构;提请区“两办”牵头召开全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暨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将行政机关落实检察监督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与区纪委、监委会签《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对涉及公益保护的行政违法或不履职、不作为行为线索,实行双向移送。建立诉前“三函”制度,告知、提醒、督促相关部门依法积极履职。我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部门配合、检察履职”的公益保护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聚焦环境重点发力。认真贯彻“向环境污染宣战”大会精神,先后针对茶庵河等黑臭河道、个体砂石场扬尘污染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清理被污染水域50亩、整治污染企业13家。督促相关镇街和职能部门开展“僵尸船”清理、生活垃圾整治、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专项活动22次,通畅河道400米、清除生活垃圾3733吨、清理危险废物169.7吨。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环境修复,依法追究当事人公益损害赔偿责任。针对环境污染案件提起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到位300余万元环境修复费。联合区农委、罡杨镇共同建立泰州首个“生态恢复公益林基地”,对涉及盗伐林木的多起案件,责成当事人补种林木4000余棵。联合多部门开展“护航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最高检于“世界环境日”全程网络直播。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省院转发推广。

  纵向推进持续深化。继续推进检察官驻征收(搬迁)现场工作,共向9个征收现场选派检察官42人次,协同推进拆迁工作窗口受理,助推阳光征收。督促行政机关挽回林地资源损失,追缴罚款150.3万元。建议区残联追缴残疾人扶贫基地资金8.8万元。聘请6名专家学者组建办案智库,多次参与公益诉讼案件调查,为向30名制假售假案件当事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供了专业力量支撑。推动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监督活动,批准逮捕8名设套诈骗老年人财物的犯罪团伙成员。不断提高公益保护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全年开展广场宣传6次,通过“公益邮路”发放宣传资料14500余册。我院以真实案例改编的《公益诉讼人》荣获第三届平安江苏微电影大赛三等奖。

  三、以监督为抓手守护正义,立足职能提供检察产品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发挥员额检察官专业化监督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切实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全年共监督立案9件,监督撤案17件,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1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件、审判活动违法5件,提起抗诉4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依法追捕在市区持械聚众斗殴的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行使自行补充侦查权。在审查起诉一环境污染案时,犯罪嫌疑人将责任全部推给其兄,检察官经补充侦查发现,其兄已于嫌疑人犯罪前亡故,犯罪嫌疑人本以为“死无对证”反成为指控其犯罪的铁证。该案被《检察日报》头版深度报道。审查起诉一贩卖毒品案时,检察官通过勘验涉案人员手机,调取16000余条微信聊天、转账记录,锁定客观证据,依法追诉一名犯罪嫌疑人,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虚假诉讼严重扰乱司法秩序,侵害合法权利人利益。为此,我院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在一起虚假诉讼案中,检察官通过笔迹鉴定确认借款合同系原告伪造,及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再审撤销原判决,驳回原告追偿20万元的诉讼请求。对一起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的虚假诉讼案,我院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原、被告均以虚假诉讼罪被法院判处刑罚。积极督促规范司法。向法院反馈某污染环境的公司逃避行政处罚,建议立即强制执行该公司厂房、设备,获得法院支持并执行到位。监督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重点调阅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执行案卷,发现近30%的案件系行政机关全部或部分放弃罚款,以执行和解形式结案。为此,建议法院对行政机关放弃罚款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确保法律执行精准到位。

  不断推进刑事执行监督。深化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在全省率先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确保讯问活动合法,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取得新突破。全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5件,较去年上升60%,维护了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已判刑罚充分执行。在发现一名保外就医罪犯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后,迅速启动监督收监程序,督促将其收监执行。通过筛查文书等方式,发现部分罪犯未履行财产刑义务,遂督促法院及时进入强制执行环节,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四、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创树检察品牌

  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以基层实践推进检察机制创新、品牌升级。

  “成长护航检察行”初具影响。与区综治办共同牵头开展“成长护航检察行”专项工作,联合25家成员单位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部分商家向未成年人售酒无人监管、营业性娱乐场所非法接纳、招用未成年人、旅馆非法容留14周岁以下幼女住宿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职能部门监管到位。组织开展“反校园欺凌”主题巡讲活动16场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配餐企业及学校食堂开展检查9次,确保在校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牵头会签《关于联合办理监护侵害监护缺失案件的规定》,建议区妇联为受监护人侵害的儿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获法院裁定支持。该案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例。支持女童起诉生父支付抚养费,根据母女二人弱势地位实际,主动至被告人所在单位、存款银行依职权调查取证,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一键通”辅助办案软件全国试点。针对检察机关办案系统人工手动开具法律文书耗时费力、易错出乱两大问题,组成攻关小组自主研发“一键通”智能辅助办案软件,成功实现法律文书开具“一键启动、自动完成”。去年6月,省检察院将“一键通”列为全省信息化应用试点项目。试用结果表明,“一键通”已能自动开具检察机关常用法律文书,准确率达百分之百,彻底将检察人员从开具法律文书的繁琐劳动中解放出来,办案质效大幅提高。在第三次全省检察机关网信工作会议上,“一键通”作为两个创新项目之一作了重点汇报,获得省院刘华检察长多次表扬和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我院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去年底,最高检批复将“一键通”列为全国检察机关案管信息化试点项目。

  智慧检察提档升级成效凸显。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力推进“人工智能+检察”建设,智慧检察提档升级,工作质效提升明显。为每名检察官配备“双屏阅卷”、“语音自动录入”、“OCR语义识别”等新技术装备,检察办案由数字化时代快人一步迈入信息化时代。建成公益诉讼信息指挥中心,与水利等部门及全部社区专线连接,实现信息实时传输共享。升级公益诉讼检察调查手段,装配案件线索网上抓拍系统,无人机常态化巡查,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实现远程调查实时指挥。建成远程提讯室,远程庭审室即将投入使用,结合多媒体示证系统让办案更快捷、指控更有力。全员应用“苏检掌上通”,实现上传下达、公文流转、事务审批掌上运行,内部管理日趋扁平、高效。

  五、以党建为引领强基固本,严管厚爱树立检察形象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韧劲和决心,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过硬队伍。

  思想素能同步夯实提升。突出党建引领,选拔3名年富力强、重点培养的中层干部担任分支部书记,将党建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建成组织生活馆,为党员提供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新阵地。组织党员干警参观雨花台烈士陵园、黄桥战役纪念馆,不断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在市、区两级组工部门多次“不打招呼”检查中,我院党建工作均获肯定。组织开展“我们海检差什么、我为海检做什么”大讨论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将“解放思想再出发,对标找差新跨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多层次开展业务素能培训。组织全员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开展专题小课堂27次,举办“八九朝露”青年干警论坛5场次。举办35周岁以下年轻干警“一对一”论辩赛,坚持“每月一考”,以考促练、以赛促训。我院干警素能持续提升,在省、市院组织的业务技能竞赛中,又有多名干警获奖。

  正风肃纪锻造过硬作风。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检务督察频率,对上下班纪律、会纪会风、公车使用等坚持每周督察,派驻纪检监察组随时抽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持抓早抓小,全年对16名干警全院点名通报,责令1名干警作出书面检查,对1名干警批评教育,对2名干警诫勉谈话。突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400余张,回访案件当事人36次。全年评查案件197件,发出通报11份,存在问题均按期整改到位。营造浓厚廉政氛围。检察内网设置“清风速递”栏目,发布警示教育案例、党纪法规163期,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积极引导干警远离贪腐,珍惜幸福生活。

  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始终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全年工作情况暨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接受评议,及时整改。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班子成员分别至部分代表团报告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2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来院辅导学习全国“两会”精神、视察调研检察工作开展情况,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公开听证答复等司法办案活动,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办案规范。定期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全年4次集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通过看、听、评、议,当面监督检察工作。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32件,听取律师意见224条。切实加强检务公开,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通报典型案例14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90条、法律文书476份、重大案件信息14条。

  各位代表,2018年,是侦防职能转隶第一年,区检察院紧紧依靠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提振发展信心,围绕大局主动作为,各项工作进步明显,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放大。全院集体和个人共受到各级各类表彰76项次,工作情况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30余次,其中头版报道10次。成绩的取得,既是全体检察干警心怀大局、努力工作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关心支持的结果,更得益于区四套班子的正确领导、有效监督、倾心关怀。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成绩,我们丝毫不敢自满,因为标兵在前,责任在肩。对比标兵和期待,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刑轻民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三是改革叠加期各项配套机制的完善、人员素能的培育、队伍积极性的激活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四是检察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统筹考虑,逐一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2019年,区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按照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司法办案核心,聚焦法律监督重点,深化司法改革实践,依法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提高我区中心城区首位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2019年,我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牢记检察新使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全体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完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良性循环机制,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经得起检验和考验的检察队伍。

  二是服务大局,朝夕不倦,勇担检察新重任。紧紧围绕新时期下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向好向前发展。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职能,深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立足主业,强化监督,力争检察新作为。继续深入推进“平安海陵”、“法治海陵”建设。进一步完善“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从宽”机制,用好调查权和侦查权。在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指引下,全面构建和完善多元化检察监督体系,依法监督、全面监督、规范监督,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提供质量更高效果更好的检察产品。

  四是投身改革,上下求索,踏上检察新征程。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合理配置办案力量,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用权受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用老百姓听得懂、看得见的方式加大普法力度,营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

  五是培优队伍,科技强检,开启检察新气象。以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导向,深化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绩效考核等机制建设,推动青年干警能力提升、素质优化,建设“学院型”检察院。进一步完善“智慧检务”,借助信息化手段,力促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决议,始终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积极回应社会发展的新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接续不断加油干,久久为功写新篇,在全区上下为泰州建设江苏中部支点城市奉献海陵力量中,作出检察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① “三函”:指《线索移送办理函》、《案件办理告知函》、《诉讼风险提示函》。我院在发现案件线索后,向相关职能单位发送《线索移送办理函》移送案件线索。对一定期限内无进展的,我院自行立案调查并向相关职能单位发送《案件办理告知函》,告知其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我院立案调查后,相关职能单位仍不履职的,向其发送《诉讼风险提示函》,告知不履职即存在被起诉风险。

  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保护公共利益的同时,节约司法资源。

  ③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其近亲属、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接触申请人等。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