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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人代会检察工作报告
2016-12-14 16:00:00  来源: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115日在泰州市海陵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沙建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2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三张名片”、建设“五个海陵”的工作部署,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全力保障社会稳定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平安海陵”、“法治海陵”建设,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密切与公安、法院配合,认真办理严重影响社会安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刑事案件。共批准逮捕335521人,提起公诉6091010人,全年批捕、起诉案件总数比去年同期上升26.7%。人均办理案件数连续多年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审查起诉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82227人;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5681201211月上旬,城区连续发生两起杀人案件,我院均在第一时间派员引导侦查取证,均在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当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保持了对恶性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提升执法办案效果。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注重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积极推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的同时,促使其悔过自新、消除犯罪危害。共依法对56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维权工作,全年共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法制教育活动11次,受教育学生6000多人次。积极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对典型个案和类案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犯罪态势、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社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和遏制对策。我院结合办案撰写的《利用POS机刷卡非法套现犯罪频发应引起高度重视》一文,被省、市检察院刊发,进一步推动了此类犯罪的打击和防范工作。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行释法说理制度。不受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的案件,均做到释法说理到位、认识沟通到位、矛盾化解到位,避免因执法不当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切实加强检调对接工作。在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大检调对接工作力度,全年共成功调处轻微刑事案件52件,发放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金2.2万元。不断延伸检察工作触角。以群众工作站、派驻检察室为载体,推动检力下沉,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共组织干警下访100多人次,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各类矛盾纠纷40多件次。《检察日报》“2012亮点”栏目专题推介我院深入社区化解矛盾的做法。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始终坚持首办负责、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沟通,以百姓信得过的方式解决。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0件次,均得到妥善处理。我院连续8年保持涉检信访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

二、坚持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统一,全力推进反腐倡廉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着力加大查办力度。自觉将查处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始终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查办重点,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与审计、工商、财政、安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职务犯罪线索移送机制,与纪委、监察、公安、法院等执法执纪部门保持密切配合,有效形成办案合力。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719人,其中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14件,科级干部5人。20124月,我院在区纪委大力配合支持下,开展房屋征收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共立案查办房屋征收工作过程中职务犯罪710人,进一步净化了我区房屋征收和城市建设的工作环境。

着力规范侦查行为。强化个案督查。严格执行“一案一评议”制度,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实行“每案必查、每卷必审”;严格执行对发案单位和案件主要证人调查回访制度,了解办案过程中有无不规范、不文明的言行举止;严格执行“三个分离”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通过各部门互相制约和信息技术手段的监督,促进规范执法。全年共走访发案单位14家,走访主要证人24名,录音录像3200多小时,均未发现干警不规范、不文明办案的现象。探索推行柔性检察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加强犯罪嫌疑人权益保护,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完善证人作证保障机制,促进公正司法。

着力深化预防效果。按照“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行审查立案与预防立项同步、案件侦查与犯罪分析同步、建议整改与完善制度同步。全年共开展个案预防17次,撰写预防分析报告28份,举办预防专题讲座和警示教育44场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49件次。在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竞赛中,我院参赛作品荣获“十佳”。结合办案和工作实际,切实加强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犯罪态势的分析,提出预防对策,撰写的《海陵区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性机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引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在全区开展了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清理工作。省、市检察院对该报告进行了刊发,推动了这一领域职务犯罪惩防工作的开展。

 

 

三、坚持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相统一,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成效,促进公正司法。

切实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按照“数量要稳定,质量要提高,效果要增强”的要求,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正确处理配合与监督的关系,做到敢于监督、规范监督。加强对刑事侦查、立案活动的监督。注重对办案人员侦查行为合法性审查,深入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共监督立案14人,监督撤案19人,纠正漏捕15人,纠正漏诉15人。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坚持理性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专项活动,综合运用出庭支持公诉、“三书”对照、流程执行检查等手段,增强监督成效,全年依法提起和提请刑事抗诉2件。

积极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不断加大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宣传月”、“走访周”活动,深入社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收集线索,拓展案源。共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2件,依法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1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切实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依法维护法院正确裁判。全年共促成当事人息诉服判42件。积极探索开展民行申诉案件开放式审查机制,立案前,及时向案件当事人告知申诉权利、义务和风险;办案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公开”,强化“七大互动”;结案后,及时走访相关人员,跟踪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不断深化刑罚执行监督。扎实做好监外执行“五种人”日常监管工作的检察监督,密切与司法行政机关配合,严把交付执行关、执行变更关、收监执行关和执行终止关,确保零脱管、零漏管。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不断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对矫正对象实施分类管理,突出加强对严管矫正对象的检察监督。全年书面纠正违法23次,发出收监检察建议书 5份,监督收监执行5人。切实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感化挽救工作。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附条件不起诉在校学生签订《跟踪帮教协议书》,制定个性化矫治方案,定期走访、常态联系,鼓励其积极面对改造,重塑健康人格,早日回归社会。我院已连续14年被评定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四、坚持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统一,全力提升检察形象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良好社会形象。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2012年,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通过邀请视察、登门走访、寄送简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全年共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班子成员联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多人次,寄送《海陵检察工作通报》42700余份。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接受检纪检风监督员的监督。连续15年坚持检纪检风监督员制度,采取函访、走访、座谈等方式,征求检纪检风监督员对检察工作、检察队伍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全年6件职务犯罪案件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程序,先后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行为监督21人次。主动接受特约检察员的监督。邀请特约检察员参与办案现场督查、重点工作监督8人次。定期开展“检察工作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120多名代表委员、社区群众来院视察,通过实地察看案件办理、全程录音录像、接待群众来访等检察实务,让他们了解检察职能,监督检察工作。

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办案安全纪律提醒制度。院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对反贪、反渎部门干警进行立案后办案安全纪律提醒谈话17次。坚持办案质效督查制度。所有办结案件均交案件质量管理部门逐案复查,检查有无不规范办案的行为。全年共检查案件700余件800余卷,发现瑕疵100多个,均限期整改到位。积极构建立体监督模式。制定出台《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谈心走访制度》,实行“十必谈、五必访”,与检察干警行为规范、异常行为干预管理办法、检察干警与居住地社区服务监督公约等教育管理机制,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我院“社区助廉”的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五、坚持政治建检与人才兴检相统一,全面增强履职能力

    切实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思想政治、业务技能、机关作风统筹推进,着力打造一支立场坚定、素质过硬、作风顽强的检察队伍。

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专家辅导、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结合,突出实践特色。组织开展“树身边典型、学身边先进”活动,经部门推荐、民主测评、党组研究,确定了10个院级先进典型和24个部门先进人物,通过建荣誉墙、荣誉长廊和编印先进事迹读本,在全院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争先氛围。

突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坚持“练、学、用”相结合,通过分类集中培训、专家学者授课、检校协作研讨、网络练习测试、实战模拟考核等形式,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全年共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40余人次,自行组织业务培训26、出庭公诉考核16次、案件汇报能力考核34次。在全市检察机关检察辅助人员业务技能竞赛中,我院获优胜奖。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专门型人才。修改后的刑诉法正式实施前,我院先学先试,先行一步。公诉部门创新推行说理性起诉书制度,在全省检察机关产生较大影响,《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清风苑》等媒体均给予关注和报道。

突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争创区“十佳人民满意机关”为载体,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注重正面引领。组织开展原创廉政短信、海陵检察精神及院训征集、主题征文演讲、检察官宣誓、赴先进院学习等活动,着力培养团队精神,提振干警精气神。开展专项教育。通过学规明纪、对标找差、领导点评、交流心得等方式,组织开展行政附属人员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激发工作热情。强化检务督察。全年对值班、保密、安全防范等进行检务督察45次,发出书面督察通报6份,对干警异常行为干预管理、作风问责4人次,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

各位代表,2012年,我院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在全国基层检察院率先通过现场测评,五星级档案室创建以全市最高分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在年度综合考评中,被表彰为全市检察机关“规范管理示范院”、“先进基层检察院”,并在两年一度的评比中被推荐表彰“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区各职能部门和各位人大代表的指导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干警执法理念转变不够快,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仍有薄弱环节,整体监督水平提升不够快,监督成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三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全院争先步伐不够快,人才培养、品牌创树等工作仍需不断加强等等。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切实加以解决。

2013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服务大局为方向,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素能提升为基础,以品牌创树为抓手,以规范管理为保证,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实现我区“争创全市转型升级先行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服务转型升级为重大责任,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研判发案态势,提出防范对策。加大对新兴产业的保护力度,继续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活动。进一步改进执法办案方式,优化执法办案机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到执法办案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相结合。

2.更加自觉地突出重点认真履职,进一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犯罪。紧紧围绕区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并重,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有效地推进职务犯罪惩防工作,重点查办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及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成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更加自觉地服务民生为民解忧,进一步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牢记执法为民宗旨,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深入基层知民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访制度,经常性组织干警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民情,倾听民意。执法办案护民利。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保障民生民利中的基础性作用,始终将矛盾多发、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领域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服务赢民心。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群众工作站、派驻检察室职责,有效延伸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检察触角,以实际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4.更加自觉地调高目标争先创优,进一步推动检察事业跨越发展。坚定发展信心。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认清发展形势,抓住当前跨越发展的良好机遇,调高争创目标,提振精气神。凝聚发展力量。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注重人文关怀,为干警干事创业营造环境、创造机遇、搭建舞台,充分调动和保护每位干警的工作热情。落实发展举措。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项目化管理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到人,班子率先垂范,全力推动检察整体工作均衡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5.更加自觉地从严治检抓好队伍,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形象。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坚持文化育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人才兴检。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着力提高干警发现犯罪、审查证据、释法说理、群众工作等能力。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创新进取,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争创全市转型升级先行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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