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4日在泰州市海陵区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沙建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扎实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全力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建设总体要求和目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将打击犯罪作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有力措施,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协调,依法从快打击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准逮捕272件440人,提起公诉337件595人。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起公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治安秩序犯罪53件159人、严重暴力犯罪14件23人。针对涉毒犯罪上升趋势,我院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机制的优势,集中力量,依法快捕快诉,全年办理涉毒案件41件91人。在惩治涉毒犯罪的同时,结合办案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采纳。
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办案稳定评估和风险排查研判,认真分析评估所办案件是否存在影响地方投资环境、引起群体性上访等潜在风险,及时提出防范预案和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采取维稳措施提供决策参考,全年共提出维稳工作检察建议59次。依托社会化大调解,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规范调解流程,增强调解实效。全年共对4件轻微刑事案件和34件民事申诉等案件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对4名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或建议公安机关撤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38个。积极争取区财政等部门的支持,推动刑事犯罪特困被害人救助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对刑事犯罪特困被害人进行司法救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
不断延伸检察工作触角。进一步拓展服务基层载体,建成罡杨镇“检察工作站”,实现乡镇全覆盖。以信访联络员、检察联络员、检察工作站为主体,健全“点、线、面”三位一体的检察工作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协助基层完善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全年共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宣传18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20余人次。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深入推进“预防校园犯罪,拯救违法学生”系列活动,结合全国发生的系列校园杀人案,11次深入辖区校园举办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知识讲座。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配合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全年共对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1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快捕快诉。
二、积极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重点和民生关注热点,加强与区纪委、审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法履行职务犯罪侦查职能。按照“数量上保持规模,质量上全面提升,效率上以快取胜,效果上力求最佳”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突出查办重点,整合办案资源,完善办案机制,在相关部门和系统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0件20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0余万元。在坚决惩治受贿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查办严重行贿犯罪的力度,把为非法获取工程、项目开发、承包、经营权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及多次行贿、行贿数额大等作为打击重点,立案查处行贿犯罪2件2人。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预防工作措施,不断增强预防业务能力,逐步加快预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全年共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70次,开展预防调查26次、案例分析18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22次、预防咨询93次,部分预防调查报告得到上级领导批示。坚持以预防考核为载体,着力加强对64个被考核单位的日常指导和协调配合。继续开展重大工程专项预防活动,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等区属重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结合办案和工作实际,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和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犯罪态势的分析,及时建议有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共提出检察建议88条,均被相关单位采纳。
始终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办案。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以规范执法、人性关怀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减少社会对抗。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询问重要证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现全天二十四小时录音录像不间断。严格执行扣押款物管理规定,对扣押款物的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全年共依法发还扣押款20余万元。坚持人性化执法,对所有证人和犯罪嫌疑人在谈话、讯问前,均进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积极推行职务犯罪办案日志制度,详细记载每天办案情况,客观反映干警办案质量,促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提高监督实效。
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立案监督。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9人,其中,纠正侦查机关不当立案4件4人。进一步加强追捕、追诉工作。以强化监督漏捕、漏诉为重点,认真审查是否存在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等问题,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全年共追捕、追诉26人。积极参加高检院组织开展的刑事抗诉“百日会战”活动,充分运用“三书”对照、流程执行检查等手段,重点审查审判机关判决认定事实是否有出入、适用法律是否有异议、量刑是否畸轻畸重,坚决纠正“以罚代刑”等行为,依法提请抗诉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
依法履行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的工作理念,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促进社会和谐。以开展“民行检察宣传服务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一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基层群众,拓宽案源线索。全年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0件,同比增长67%。加强对民事案件执行活动,以及违反自愿合法原则民事调解案件的检察监督,适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全年共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继续推行不立案、不提请和不建议提请抗诉案件释法说理工作,化解久拖未决缠访缠诉案件1件,促成当事人息诉和解32件。
依法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在区司法行政机关的积极支持配合下,重点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不按规定交付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针对监管活动中可能引起脱管、漏管和矫正对象再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建议将5名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收监执行。我院对监外执行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的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监所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以主动参与矫正对象季度考评为载体,积极配合区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帮教管理,不断探索社区矫正监督新途径,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监管活动规范运行,形成了海陵特色。《检察日报》头版报道了我区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调适的做法。
四、强化内外监督制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内部教育管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安排,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先后5次邀请代表、委员来院视察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等检察工作,寄送《海陵检察工作通报》3500余份,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8条。在区委统战部的大力支持下,制定实施《海陵区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工作办法》,选聘3名党外人士担任我院特约检察员,不断丰富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坚持每季度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先后邀请城西、城北、城南等街道1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和普通群众走进检察院,着力打造阳光检察。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的支持下,以电视台、网站、报纸为载体,加大检察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社会认知度。
突出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意见》,严格实行案件统一受理制度,跟踪监管案件诉讼的全过程,重点加强对案件主要诉讼阶段以及重要执法办案环节的监管和预警。严格案件质量考评,坚持每案必查、每卷必审,每月一汇总、每季一通报,考评情况集中反馈、当面点评、个别交换等制度,全年共检查案件600余件,在全市检察机关数次案件质量考评中,我院考评得分均位居前列。《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对我院案件质量当面交流、点评的做法作了专题介绍。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文明执法情况、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等进行监督,对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进行了监督评议。
强化对廉洁自律的监督。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在全市检察机关廉政知识竞赛中,我院荣获团体二等奖。坚持从领导班子抓起,自觉抵制说情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对全院13个部门43个岗位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43个,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117条。制定实施《检察人员异常行为干预管理办法》,明确界定检察人员思想、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四个方面共26种异常行为,对干警异常行为或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和提醒,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认真落实检务督察制度,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全院通报、限期整改。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察社会形象
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组会、检察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月度例会制度,加强班子成员思想交流和沟通,着力营造讲大局、讲配合的团结氛围。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学政治、学理论、学法律,不断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和领导能力。坚持以党建带队建,配强配齐党总支班子,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按照紧贴岗位实际、突出实战实用的要求,坚持“练、学、用”相结合,通过集中“春训”、参加高级研讨班、组织业务考试等形式,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执法办案水平。全年共选派23人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自行组织业务培训18次。在市院组织的法律文书制作、公文写作、公诉人对抗赛等竞赛活动中,我院均取得优异成绩,2名干警分获条线第一名,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优秀辩手”、“侦查监督能手”。成立“海阳学社”,吸纳35名年轻干警为学社成员,坚持每月开展业务指导、案件研讨、心得交流等活动,取得较好成效。全年共有140余篇调研、宣传文章被各级报刊杂志采用,全院在岗学习、全员练兵的学习氛围日益浓厚。
思想作风进一步改进。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活动,紧贴本院实际,开展青年干警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选树8名院级先进典型和24名部门先进个人,以身边的典型引领干警爱岗敬业。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检察长走进泰州新闻网直播间,“零距离”听取网民对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为载体,全面排查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先后组织开展“一岗双责”专项检查、警车使用专项治理、“五对照五检查”、作风建设大讨论等活动6次,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今年,我院顺利通过了“全国文明接待室”、“省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的评比验收,在全市基层检察院综合考评中,被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部门和个人受到上级表彰87项(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区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人大代表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成效与党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有的部门争先创优的意识不强,少数干警缺乏勇争一流的工作激情;三是基层院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科技强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作风建设仍需不断加强,检察社会形象还要进一步提升等等。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新一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我院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十届十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我区“三年再造一个新海陵”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力服务全区大局,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区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双轮驱动”战略,进一步提高服务的主动性,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早转变”、“快转变”、“大转变”。切实按照全区“稳增长、调结构、抓创新、惠民生”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涉农、涉及项目建设的各类案件,坚持从有利于企业做强、有利于项目招引、有利于农民增收、有利于提升产业经济综合竞争力出发,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涉检信访的排查与化解工作。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严格执行检察长下访、接访等相关制度,下大力气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努力化解老矛盾,预防新矛盾,切实形成表达诉求依法有序、解决问题及时有效的稳控格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面推行人性化办案举措,坚持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3.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积极参与综治平安、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严肃查处职务犯罪;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维护司法公正。
4.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努力创新创优检察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监督落实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进一步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大调解,深入推进“检务三进”,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完善涉检网络舆情监测研判、重大案件事件快速反应、网上舆论引导等机制,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5.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努力增强执法公信力。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干警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继续组织多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干警执法办案能力。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工作,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严防违法违规办案。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开展检察宣传,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打造“阳光检察”。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区委十届十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以更加扎实的措施、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力开创海陵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全面开创海陵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