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春霞立案侦查
2016-12-14 15:29:00  来源:

  2015年3月17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泰州市教育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原副处长王春霞(主持工作)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立案侦查,并于次日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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