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队伍中,有这样一支特殊的“小分队”,他们一般不在检察院办公楼里上班,工作时间基本是在监管场所渡过,他们就是钟山地区检察院的派驻检察官。和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公诉、反贪等部门的检察官相比,这些派驻检察官有点“神秘”,他们平时都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今天,小检就接着为大家说说他们的故事。
之前小检为大家介绍了
两位驻女子监狱检察室检察官
今天,小检为大家带来
员额检察官——周倩的故事。
周倩之前在市检察院反贪部门工作多年,2016年司法责任制改革,她报名参加了刑事执行员额检察官的遴选考试,成为刑事执行检察官的一员。
从之前的反贪侦查员到现在的刑执检察人,我的角色转变了,但不枉不纵、守护公义的法治信仰没有变:让每个不应被执行刑罚的人免受冤枉,让每个应被执行刑罚的人难逃法网,让每个正被执行刑罚的人都拥有人权和尊严。
——周倩
虽然周倩到检察室时间不长,但是执行检察工作做得细致入微。
在周倩办案过程中
还遇到过这样一个故事……
被监管人傅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责令退出赃款1000余万元人民币。在服刑期间,由于傅某认罪服法,积极改造,获得监狱多次表扬。2017年3月南京女子监狱向法院提请对罪犯傅某减刑7个月。
周倩:“审查时我发现傅某作为职务犯罪罪犯,有1000余万元财产刑尚未履行,而且案发后不积极退赃,不能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因此我建议法院对罪犯傅某不予减刑,最终也被法院采纳。”
对于傅某的父母来说
女儿不能减刑,
他们非常不理解,
为此他们特意到监狱
找到了驻监检察官周倩……
周倩接待了傅某的父母,向他们详细地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说明傅某目前不能减刑的原因。最终,傅某父母理解了检察官做出的“不予减刑的建议”,表示会尽力帮助女儿退出赃款,按照判决履行财产刑。第二天就向一审法院缴纳部分赃款。
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利
严谨对待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周倩,坚持用法律事实说话
释法说理,不枉不纵!
( 南京检察 雒呈瑞 李玲 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