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江苏检察机关“案管机器人”上岗正式开启智能辅助办案时代。记者3月1日从省检察院获悉:半年多来,案管机器人已辅助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检察官办理交通肇事案件4169件,系统审查、甄别、推送的准确率达99.7%。
在江苏全省三级检察院,人工智能与检察办案是如何深度“碰撞”的?记者进行了深入探访。
执检“小智”“一日不见、时常想念”
“提钱出狱”、“违规保外就医”、“假立功”……近年来,刑罚执行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
刑罚执行监督,守护的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执检工作点多、面广、案件类型繁多,而人员配备相对短缺,这一矛盾长期制约着监督效果。
执检“小智”是江苏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研发的智能辅助平台,2017年6月26日正式上线后,“小智”成为全省刑执部门检察官的得力助手。“对‘小智’,大家甚至达到了‘一日不见、时常想念’的依赖程度”。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刑事执行科赵爱军检察官幽默地告诉记者。
紧贴执检办案需求、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无缝对接、智能规范高效是“小智”的三大致胜法宝。
以“小智”的减刑模块为例。减刑案件数以万计。以往仅录入所有案件信息项都是巨大的工作量,想对案件进行全覆盖的有效监督更是近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现在,“小智”从省监狱管理局“一键导入”基础数据后,自动生成案件须填写的128个信息项;再通过在后台设定规则进行智能审查,从海量案件中筛选出可能存在问题的减刑案件,“一键推送”给检察官进行重点监督。监督“有的放矢”,质效也大大提升。据统计,“小智”上线以来,减刑模块已办理案件49673件,纠正不当减刑250件。
目前,“小智”已有七大模块上线运行。在其协助下,刑执部门检察官得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交付执行案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等实现“有的放矢”的监督。
王某销售假药案就是一例。“小智”经评估,认为根据“初犯”、“从犯”、“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选项,该案符合羁押必要性审查条件,将其推送到“拟办案件”界面。
承办检察官、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晓帆当即通过“小智”调取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经公开听证,王某被取保候审。近日,该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让机器干它最擅长干的活儿,让员额检察官干他最应该干的事情”。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副处长朱昊如此阐述人工智能之于执检办案的意义。
七成案件有望智能辅助办理
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是江苏省检察机关“案管机器人”的核心。
2017年11月1日,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在全省“上线”,截至2018年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部门通过系统办理交通肇事案件4169件,发现程序违法、证据瑕疵等问题917个。系统审查、甄别、推送的准确率由试点阶段的88.7%上升至99.7%。交通肇事案件平均审查逮捕时间从三天压缩为一天半,办案效率提高50%。
周某交通肇事案系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零口供”案件,犯罪嫌疑人酒后驾车撞人后逃逸,并于事故次日将车辆拉至修理厂整修。
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审阅”电子卷宗后,提示从修理厂提取的肇事车辆挡风玻璃、保险杆、车头灯、后视镜底座等物证无证据来源性说明。承办检察官根据提示,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调取证据清单、照片及提取视频,完善了证据锁链。最终,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人工智能对时代的影响越来越大。就检察办案而言,人工智能最终会取代检察官吗?
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雷勇自2017年2月起一直参与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研发、应用,在365个日夜中,他直观感受着人工智能的长处和优点——“依据设定好的规则,对案件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全留痕的规范严谨审查,24小时工作不知疲倦”,也清楚地看到其局限。他给出的答案是——
“在程序和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方面,人工智能已经全面超越人工审查,可以有力‘倒逼’侦查环节更规范、提升案件质量,促进公正司法。但在对案件证据的综合判断、司法价值判断上,人工智能无法替代人。人工智能目前应定位于解决大多数简单案件。如果分配好角色,人工智能完全可以成为检察官的好助手”。
据悉,继交通肇事模块后,危险驾驶模块将于2018年3月在苏州上线试点。下一步,研发团队还将对盗窃、抢劫、诈骗、容留吸毒、强奸、故意伤害等六个罪名进行研发。这八个常见罪名占到当前全省侦监、公诉条线日常办案量的70%。
当70%的案件通过智能辅助办案后,检察官可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更加疑难复杂的案件中,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将得到有力提升。
大数据碰撞检察工作
大数据已广泛应用于各大领域。当大数据与检察工作碰撞,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在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记者看到,除了对检察官发出期限预警、风险预警、办案活动出错提醒,实现“实时监控”,案管大数据平台还能根据办案数量、质量、效率等八个指标直接生成“检察官个人绩效概览图”——自动打分,实时排名,全省每一名员额检察官都对自己的办案业绩清清楚楚,对自己与别人的差距也一目了然。
案管大数据平台除了精准反映每位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情况外,在服务领导决策、提升案件质效上,也逐渐彰显威力。
“毒品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办案周期较长,退查率较高”——2017年,案管大数据平台向灌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发出“警情”。通过系统进一步分析,发现案件承办人多为刚入额的年轻检察官。灌南县检察院及时挑选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以老带新办理毒品案件,同时加强对年轻检察官的业务指导。两个月后,该院毒品案件办理周期平均缩短30天,案件退查率下降至5%,有力提升了毒品案件办理质效。
省检察院案管处处长严中良告诉记者,目前,案管大数据平台可通过全省各地办案数据统计分析,帮助领导随时掌握各地司法办案动态,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多维度分析全省社会治安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更好地服务司法办案、推进社会治理。最近,省检察院的一份情况分析报告,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的批示肯定。
“2018年,江苏将在智慧检务运用上追求新成效,以信息化、智能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便利化,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效率和质量”。 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表示。(特约记者 卢志坚 管 莹 记者 张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