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强化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9月30日上午,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申玉军主持会议。
会上我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潘瑶解读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接触交往行为规范的实施办法,通报我院在第一批教育整顿期间查纠的问题及整改的情况;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姜美善传达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姜美善组长就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四个方面建议:
一是要增强政治意识,严抓责任体系落实,坚持政治引领,压实主体责任,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把讲政治融入到司法办案每一个环节。
二是严格制度落实,从严监督管理,巩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案件)报告制度。三是坚决反对“四风”,严抓纪律作风提升,向司法作风延伸,着力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大力加强检察廉洁文化建设。四是强化立体监督,抓实执纪问责,对标对表“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要求,坚持刀刃向内,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申玉军检察长重点就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要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讲政治是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纲”和“魂”,要紧抓学习、落实、报告三个关键点,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到具体检察业务之中。
第二,要进一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廉洁是检察人员的政治基因,每一名检察人员都要守好“清、慎、勤”,公权力姓公,也必须姓公。
第三,要从严压实两个“两个责任"。党组班子和部门负责人要做好表率,并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保证“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