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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助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1-10-18 16:57: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秋风起,蟹脚痒。”

  秋意渐浓,眼下又到了大闸蟹等农产品的热销季节,为保障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官们最近深入田地乡间,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水产养殖基地

  检察官们对辖区内的水产养殖基地进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养殖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饲料货源是否属于正规生产,现场抽取鱼虾、螃蟹等样品送至检测中心,对药物残留超限及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定量检测,如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等。

  畜禽养殖基地

  至辖区内畜禽养殖基地,现场检查是否使用禁用兽药,并将禽肉、禽蛋、牛奶等产品取样带回,对食用农产品中是否存在四环素类、金刚烷胺、三聚氰胺等禁用药物进行定量检测。

  蔬菜种植基地

  对海陵区各乡镇蔬菜种植基地进行检查,对生产基地的生产环境及农产品种植培育情况进行实地察看,了解农药使用情况和有机蔬菜种植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违禁农药、超范围超限度使用农药,对当季农产品农药残留进行采样检测。

  区农业农村局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相关工作人员分组进行抽查和取样,并由第三方机构及时对样品进行检测。

  我院对第三方机构抽检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讲话精神,针对“十一”假期食品销售旺盛期和高温天气食品安全事故易发期,切实保障过节期间辖区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进一步解决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此次食品安全联合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结合本地实际,以消费需求量大的大闸蟹、蔬菜、肉类、蛋类、乳制品等为重点检查品种,以水产养殖基地、畜禽养殖基地、蔬菜种植基地等为重点监管场所,对场所内食品生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