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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至苏陈开展守护渔业生态环境以案释法培训班
2021-03-12 16:06: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

  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标志着长江大保护进入全面依法保护的新阶段,对于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长江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将《长江保护法》的纳入学习计划。3月1日,我院分管领导带领公益诉讼部门组织干警集中学习《长江保护法》,从出台的背景意义、相关内容进一步深化对新法颁布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建立流域协调机制等8个亮点进行深入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

  3月11日,我院联合泰州市苏陈镇人民政府、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泰州市水利局海陵分局至苏陈当地开展海陵区2021年守护渔业生态环境以案释法培训班,由我院、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分局就打击非法捕捞、清除违法违规渔具,强化渔业资源保护和河道航行安全,向当地河长、渔业执法人员和渔民进行现场授课,以案释法。会上,苏陈镇分管领导还对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渔业资源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上通过宣讲《长江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向与会人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宣讲公益诉讼案例,进一步阐述违法违规渔具对渔业资源造成的危害,同时呼吁大家要树立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共同守护好当地的渔业生态环境,维护河道航行安全。会前,我院还向与会人员发放了公益诉讼宣传册,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等。

  编辑:姜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