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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海陵区检察院在羁押场所开展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2020-10-20 17:34: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10月20日下午,海陵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至泰州市看守所,就犯罪嫌疑人吴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开展认罪认罚具结及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在看守所值班律师的参与见证下,海陵区检察院承办人再次向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认罚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释明,就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量刑建议计算过程、结果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协商,犯罪嫌疑人吴某在充分理解认罪认罚相关规定后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同时,承办人充分利用看守所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对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的全过程予以记录并由犯罪嫌疑人、检察人员、值班律师当场签字确认,不仅充分保证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提升了认罪认罚的法律效果,同时以简便为原则最大程度减少承办人负担。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