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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龚婷带队至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海陵分局参加海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会商会
2020-10-21 17:56: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司法、提升环境污染类公益诉讼案件质效,2020年10月20日上午,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龚婷、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陈宏俊一行至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海陵分局,与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海陵分局副局长练小松、公安海陵分局食药环大队周飞以及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张宗祥、倪刘建、杨文武进行了沟通交流。

  会议开始,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陈宏俊首先和大家一起学习环法规(2020)44号《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了解中央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以及最新要求。

  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龚婷表示希望针对环境污染案件,公安、环保在案件办理中加强收集生态环境损害方面的证据,同时与环境损害评估的专家积极沟通交流,确保专家能过依照调查取证的证据,完成对生态环境损害的评估,出具专家意见,为之后赔偿磋商、司法确认、生态修复打好夯实的基础。

  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张宗祥、倪刘建、杨文武三位专家,就出具生态环境损害专家意见,表示积极响应,同时分享了他们之前参与办案的经验,提出了对案件证据的要求。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海陵分局副局长练小松表示,提高环境污染案件调查取证水平,加强与专家沟通交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规范化,确保生态环境

  

  损害得到修复。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