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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控申业务部门集体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
2020-08-03 17:48: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8月3日上午,我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刘青青带领控申部门全体成员集体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

  会议上,刘青青主任带领部门成员学习了最高检《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全省政法系统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试行)》、《全省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十不准”》等多个文件,部门人员表示将主动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学习长效化,实质化。

  刘青青副主任还带领部门成员集体学习了省院印发的《关于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劳务派遣制驾驶员宋虎诈骗犯罪案件的通报》,告诫全体成员要从中吸取教训,常思贪婪之害,常怀廉洁之心,紧绷自律之弦,牢牢守住纪律红线和道德标线。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