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0日上午,应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的邀请,我院第五检察部两名干警对法院强制执行一起腾空占有土地行为进行现场跟进监督。
上午9点,我院干警随同法院执行法官至案件执行的海陵区扬州西路地块,由于该地块沿街,租户一直从事酒店、理发店等经营活动,为防止腾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法院前期还组织了心理疏导小组,由社区工作人员陪同一并做好租户的思想疏导工作。其后,在区检察院、城西街道的见证下,法院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和搬家公司对屋内物品进行搬离,并逐一登记造册,顺利将该地块土地腾空移交城西街道。我院干警通过执法仪全程记录了上述执行行为,并对搬离、登记情况进行同步跟进监督, 上午10点30分左右,法院执行腾空占有土地行为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