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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检拍案·说法⑩丨如此“做好事”,法律答应吗?
2020-06-12 17:13: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家中开超市的芦某,在超市附近租了场地放置啤酒瓶,但此场地中间同时存放着李某儿子的废油桶。废油桶有些废油流出来,味道难闻,且火灾隐患大,便与李某交涉想请他尽快处理。李某家境不太好,儿子在外躲债,无力支付处理油桶的费用,芦某便想着做好事,与李某商量后,自己花钱请了挖掘工人将废油桶就近填埋。没想到就因为这件事,又被罚款又被判刑。

  讨人厌的油桶

  场地南面和北面放着芦某家超市的啤酒瓶,场地中间约有200多个油桶,吨箱有十几个,里面灌的都是废油。这些油桶放在那里已有八九年,有些油桶中的废油早已固化,一些里面落了雨水,漏出来的油流到地上使土地发黑,整天散发出难闻的味道,周围村民都异常不满。

  这些废油有很多都漏出来了,我怕夏天会引起火灾,而且油桶也占了场子的地方,我家东西多了没地方放,因为东西是李某家的,我就想和他商量商量。

  又协商又找买家

  芦某夫妻联系上了李某在外躲债的儿子,希望他能及时处理掉这批废油。可李某儿子却说他还在等待机会卖掉,此事便不了了之。

  后来芦某又托熟人,帮李某联系上一个废油买家,可人家到场地一看之后,便表示油放的年头太长了,已经没有用了。处理废油桶的事情便又耽搁了下来。

  直到2018年3月30日上午,李某来找芦某夫妻,说:“场上的废油你们可以直接处理掉了,实在是卖不掉。”

  自从我家租了这个场地后,周围好多居民经常来找我和我老公,让我想办法把这些废油处理掉。等到李某说愿意让我们处理这堆废油桶之后,我们就开始动工了。

  进行填埋

  在得到李某的同意之后,芦某和她丈夫程某就想着自己吃点亏,出点钱把这一堆东西处理了也算是做好事,便联系了开挖掘机的朋友徐某到场就地填埋。

  徐某在场地靠东挖了个大坑,直接将油桶往里面放,然后用挖机将油桶压扁,桶内废油渗到了坑里土里,有些油桶在往坑里放的途中就往外流废油。

  李某在施工时还穿了雨靴帮忙将油桶中的废油往坑里倾倒。

  环保部门介入

  在填埋了近30几个油桶之后,就有人打了环保部门的举报电话。芦某便让挖机停止了工作,等待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现场检查。

  查获当天,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就现场指导,在旁边重新挖了一个坑,往坑中铺上几层薄膜,再将已填埋的废油及土壤重新挖到新的坑里,将废油和土壤打包好后再进行装袋,等待有相关处理危废资质的公司前来处置。

  后经司法鉴定,现场采集的13个固体废弃物样品中,有9个样品甲苯超标,被认定为危险废物;15个土壤样品中,有10个样品土壤中甲苯含量超标,其余5个虽未超标,但亦含有甲苯。

  之后,芦某及李某便因倾倒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以涉嫌环境污染罪被移送到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村民要求对其从宽处理

  但是,之后检察官在走访相关证人意见时,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这是也不能全怪芦某啊,这些个油桶味道实在太大,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也存在安全隐患,她的出发点其实是为我们周边的百姓做好事,哪知道就造成了环境污染。

  我家就紧挨着这个场地,之前也去找过芦某的,请她帮忙把这些废油桶处理掉。她想着填埋掉就没有臭味,也消除了火灾隐患,对周边老百姓来讲是好事啊,她不去处理的话,这些个东西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被清理掉。

  芦某触犯了法律,但也是出于对周边居民的安全考虑,事发之后也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处置,我觉得应该适当从轻处理。

  案发之后,多名村民要求对芦某等人从宽处理。

  综合各方因素,承办检察官也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并非为了逃避处罚或者节约成本等目的而实施污染,主观恶性较低。污染环境犯罪的重点打击对象在于经营者、出资者,为实现本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承办检察官建议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及挖掘机工人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以环境污染罪判处芦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环境污染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虽然是出于好意,但是触犯了法律,还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