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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报道我院这项工作做法!
2020-04-20 17:10: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今天,《新华日报》刊发题为《我省检察机关办案与保护齐发力——以力度和温度,呵护年少的他们》的文章,对我院未检工作做了相关报道,省院公众号转发。

  

  

  

  今年2月19日,我院牵头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制定了《关于“一站式”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月25日,泰州首个“一站式”询问室正式揭牌。

  

  《办法》主要从三方面作出规定:一是从保护性侵案件被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角度出发,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当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以对被害人一次询问为原则,避免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二是为提高办案效率、精准取证,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将为此类案件办理开辟绿色通报,指定专业女性医师专门负责被害未成年人身体检查、治疗等工作,并适时由医院专业心理医生介入为被害人开展心理治疗;三是为减弱被害未成年人恐惧心理、方便取证,医院将为办案部门提供专门检查室、询问室,避免被害人往返与医院及办案单位之间。

  

  我院将联合公安海陵分局、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规范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多方位构建起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机制,有利于形成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海陵检察办案模式,为全市此类案件办理开辟全新局面。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