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第六检察部案管部门对第一、第二、第四检察部的同志开展培训,由黄璐山同志就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补充收集涉及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有关情况的提示》及泰州市院制定的《认罪认罚案件数据录入注意事项》两份文件进行领学。
业务部门参会同志均认真听取了培训内容,并积极提问。所有参会同志均认为,案卡填录工作中重要的环节,疫情防控与认罪认罚又是今年以来的工作重点,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之上,开展好两项工作,避免出现差错。
3月16日下午,第六检察部案管部门对第一、第二、第四检察部的同志开展培训,由黄璐山同志就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补充收集涉及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有关情况的提示》及泰州市院制定的《认罪认罚案件数据录入注意事项》两份文件进行领学。
业务部门参会同志均认真听取了培训内容,并积极提问。所有参会同志均认为,案卡填录工作中重要的环节,疫情防控与认罪认罚又是今年以来的工作重点,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之上,开展好两项工作,避免出现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