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案件质效提升年”的目标精神,提高我院刑事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3月19日上午,我院第一检察部顾运帷主任携干警至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法制大队,就刑事案件实质化提前介入、有效开展退回补充侦查等工作与海陵分局法制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会谈。
会谈中,双方围绕刑事案件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以及不捕不诉案件的后续处理情况等工作进行了商谈,初步确定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第一,双方就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实质化运行相关工作,确保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质量;第二,检察机关承办人及时跟进不捕不诉案件的后续处理,并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充分沟通;第三,关于检察监督工作,明确监督不是目的,双方在有效沟通的基础上,共同为案件质效提升努力。
双方还就我院拟定的《关于规范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规定》等系列文件充分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