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联合区市监局进行“网红”食品安全普法宣传
2019-11-01 09:27: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10月29日下午,我院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负责人王卫权带领部分干警,与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一同至数家烘焙店进行“网红”食品安全普法宣传。

  王主任向商户发放“网红食品安全之检察官提醒”宣传单以及《食品安全法》知识读本,宣传单中列举了我院办理的及其它地方办理的涉及“网红”食品安全的典型案例,重点强调食品经营证照齐全、食品卫生安全、不得虚假宣传等内容。

  

  “墙上的四张健康证信息与店内实际工作人员相符吗?”王主任询问店主,并至后厨进行查看,询问老板食品材料的来源、保质期、供货方的相关资质证明、制作方法,店主一一解答,王主任特别向店主强调,食品安全是底线,不得为了夺人眼球夸大宣传,同时也不能为了满足部分消费者的需求,违反其它法律规定如制作高仿人民币图样的蛋糕属违法行为。

  几家店主先后都表示,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知识读本,依法合规经营,注重食品安全卫生,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为“携手织密保护网,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新闻发布会,其中强调对“网红”食品将在此次专项中重拳出击。我院近年来办理了网络外卖平台监督、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网络销售国外食品药品、销售高仿人民币图样蛋糕等多个案件,对“网红”食品违法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同时与我区相关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形成食品安全保护合力。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