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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派员出庭支持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的公诉
2019-08-20 18:00: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8月19日下午,我院追捕的被告人陈某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一案在海陵法院公开审理,我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被告人陈某某多次组织众人持商务签证至阿尔及利亚务工,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且法定刑为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辩护人认为陈某某不构成犯罪。庭审中,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从法律适用、证明力分析、不具备违法阻却事由等方面有效答辩,同时向被告人、听庭人员释法说理,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