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我以后一定和同学和睦相处,再也不冲动行事了。”近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不批捕公开宣告会上,被不批捕人王小军连连感谢检察机关给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事情发生在2017年6月6日,王小军与同学陈某同在开福区某舞蹈培训部学习跳舞时,因琐事发生口角,王小军一气之下朝陈某的鼻梁击了一掌。后经司法鉴定,陈某的鼻梁骨折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两家剑拔弩张,形同水火,因民事赔偿部分未能调处成功,公安机关将案件提请至该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11月15日,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黄淑元仔细阅卷后陷入了沉思:“这起案件系同学间的口角引发,也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如果能在批捕环节达成和解,有助于修复社会关系。”
11月21日,黄淑元约来王小军的妹妹和被害人陈某,倾听了二人的想法,并且进行释法说理。在黄淑元的努力引导下,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了和解,由王小军一次性付给陈某经济赔偿6万元,陈某也当场出具了谅解意见书,并请求司法机关对王小军从轻处罚。
最终,开福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小军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至此,5个多月来积结于两个家庭心理上的“冰块”渐渐得以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