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月,你长高了,跟阿姨一样高了。”1月10日,山东省菏泽市检察院检察官带着5万元司法救助金和营养品来到了小月家,看到小月术后身体恢复良好,十分欣慰,而许久未见的小月也主动与检察官聊起家常。
看着眼前温情的场面,小月父亲瞬间眼睛红了,一年多前全家还沉浸在痛苦中。小月是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上肢严重变形,面颈、胸腹等部位的砍创伤更是多达50余处。
2016年9月,考虑到小月案发后行动不便的情况,办案检察官驱车赶往小月家中听取被害人意见。“我女儿以前不是这样的,她爱说爱笑……自从出事以后整天坐着发呆。”小月的母亲哭诉道,检察官随后适时调整询问方案,运用心理学知识对小月进行“修复式”心理疏导。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小月渐渐停止哭泣,开口与检察官交流,询问工作总算完成。第二天,检察官又特意赶来小月家。原来,细心的检察官发现小月身上创伤较多,却穿着以往较为紧束的衣服,因此特意为小月送来了两套宽松的运动休闲服。穿上新衣服的小月依旧沉默寡言,但脸上却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2017年1月,案件审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检察官知道小月还面临几次矫正手术,而后续的手术费仍让她的父母一筹莫展。鉴于此,菏泽市检察院未检处决定帮助小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经过积极协调,最终该院通过上报山东省检察院,为小月申领到5万元救助金,并在寒冷的冬天将温暖送到小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