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10个“国家宪法日”。
今天上午,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宪法实施的重要指示精神,举行隆重宪法宣誓仪式,引导检察人员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飞领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宣誓活动。
上午9时,宪法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全体宣誓人员面向国旗,齐声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读誓词,其他30名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面向国旗向宪法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
誓词虽短,但字字铿锵,表达了对宪法的信仰、敬畏和尊崇,以及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的决心。宣誓结束后,宣誓人员纷纷表示,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人员肩负着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的神圣职责。海陵检察干警将始终牢记誓词、以行践诺,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忠诚履职担当、永葆清正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