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这个词
意味着亲情血色的阴影
每年的11月25日
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也被称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指出,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同时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所以说未婚同居的情侣之间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暴的范畴!
许多家暴的受害者
不敢反抗、不敢发声
殊不知
沉默才是对暴力最大的纵容!
在反思的同时
我们更应该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
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