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上半年,海陵区检察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23件。
一、加强学习教育
上半年,3次通过全院大会传达学习上级通报的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以案讲廉,以案释纪。要求各部门、各支部组织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和对照检查。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签署《八小时外行为自我约束承诺书》,承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不违规干预、插手或过问相关案件或事项。
二、开展谈心谈话
在全院开展“谈心谈话月”活动,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形式分层分类开展谈心谈话,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谈心谈话内容,向谈话对象宣讲“三个规定”政策,引导干警打消思想顾虑,提高司法办案风险防控意识,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强化监督检查
定期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针对发现的填报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及时提醒整改。督促业务部门向案件当事人、辩护人发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监督卡》100余张,持续释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接受群众监督评价的鲜明信号,从而不断倒逼检察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廉洁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