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战略性工作,是运用检察职能参与国家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创新。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机关工作人员、民营企业从业者、法律工作者等各界人士中聘任了30名听证员,组建了首届听证员库,并通过“理论培训+实战观摩”的组合拳,为听证员快速适应新身份、更好从事检察听证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022年7月21日,该院举行听证员聘任仪式暨培训观摩会,邀请了11名听证员代表参会,党组书记、检察长钱飞出席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珣主持会议。
王珣宣读了《关于聘任刘兴财等30名同志为听证员的通知》。
政协委员周雅丽作为听证员代表围绕如何更好地参与检察听证工作、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交流发言。
钱飞检察长就听证员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三点期望:
· 树立公正意识,当好参谋员
· 树立责任意识,当好监督员
· 树立参与意识,当好宣传员
开展听证工作是检察机关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方式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听证员来自各行各业,以人民情怀、传统文化认知,理性、直观地表达对涉案事实、证据、法理、情理的判断认知,能够与检察官的专业司法判断形成优势互补。
(听证员现场观摩案件听证)
开展听证工作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听证员通过对具体案件办理发表意见实现监督,更具有针对性,本质上是帮助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规范司法、公正司法。
开展听证工作是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多见者博,多闻者智”。听证员来自社会各界,社会经验或者专业知识丰富,了解基层群众的真实诉求,熟悉各种难点问题的处理策略,参与到检察听证工作中来,将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打消当事人对“诉讼不公”的疑虑,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