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6日上午,我院第四检察部干警、泰州市烟草专卖局海陵大队工作人员来到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开展校园禁烟、《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普法活动。
展板刚布置好,就吸引了一群学生围上来观看。检察官唐燕问:“你们知不知道电子烟?”“知道知道!”“周围有没有人吸啊?”“我看到有朋友吸过。”“你们认为电子烟能不能吸?”“那肯定不能的,我们不吸。”学生们仔细阅读着展板上的内容,“还有上头电子烟?天呐,原来上头电子烟就是毒品!”
检察官和烟草工作人员共同张贴了禁止未成年人吸食香烟(含电子烟)的宣传海报,拉上了宣传横幅,现场开展电子烟相关知识的普及,检察官还发放了禁止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以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画册,最后,唐燕为学校师生带来了电子烟、上头电子烟危害的小课堂以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专题讲座。
“能参加这样的活动,学生们都很开心,也很热情,我们学校非常欢迎检察院和烟草局的普法活动,希望这样的活动越多越好!”李校长感慨。
合力关爱,守护成长——我院联合泰州市烟草局海陵大队、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针对禁止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开展了系列专项活动,联合多部门会签了《关于严厉打击涉烟违法行为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工作实施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含电子烟)、教唆、容留未成年人吸食“上头电子烟”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