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上午,泰州市烟草专卖局海陵大队、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开展香烟(含电子烟)市场销售专项整治活动,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现场监督。
活动中,执法部门向多家商户送达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含电子烟)告知书,并在商铺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标识,对在售电子烟型号、品牌等进行检查,并对即将实施的《电子烟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告知5月1日后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各商户均当场签署承诺书,并表示将按照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活动后,海陵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还在现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向参与群众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普法宣传手册,并从“什么是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是什么”、“什么是软暴力”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具体法律规定。
下一步,海陵区检察院将继续牵头执法部门,做好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含电子烟)普法以及专项整治工作,倡导全民监督,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