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爱英与我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顾运帷走访公安海陵分局,公安海陵分局相关案件的所队负责人及承办人参会。
会上,唐检传达了检察机关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围绕抓好“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中检察机关退查后侦查机关未重报的情形,要求公安机关要对立案后长期“挂案”、刑拘后不提捕、不起诉等类型案件开展集中排查,着力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以及刑事拘留后以保代侦、久侦不决等突出问题。
公安海陵分局相关所队负责同志及承办人表示,要全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各项工作要求,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由派出所定期向我院通报辖区内刑事案件相关数据,进一步有效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立而不侦、侦而不结、不应当撤案而撤案和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情况发生,对取证困难、犯罪嫌疑人多次结伙流窜作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法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的办理质量、办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