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爱英组织召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唐检首先向大家再次解读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检察院对设区市服务保障民企工作考核办法》,传达了上级院对我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的相关部署和工作要求。
随后,针对下一阶段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爱英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对涉企案件的重视,形成月推模式;二是要明确职责,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部门间要注意协调沟通,凝聚合力;三是要迅速落实,更快体现出成效;四是要定期跟踪。
唐检要求各部门要齐心协力,促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