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爱英与第一检察部主任顾运帷赴公安海陵分局开展挂案清理工作,公安海陵分局相关案件的所队负责人及承办人参会。
会上,我院与公安海陵分局相关所队负责同志及承办人,就2020年移送检察机关后因证据等相关问题未提起公诉的案件,逐案、逐人对接补证情况、后续处理意见,明确对其中4件刑事案件作撤案处理。同时检察机关就目前挂案中普遍存在的类案证据标准问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结合业务实际对其他案件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
唐爱英副检察长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密切与检察机关的联动、协调机制,加快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平台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平台的融合,对公安机关立案后长期“挂案”、刑拘后不提捕、不起诉等类型案件开展集中排查,强化补证联络机制的战果,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全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各项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