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孙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今天下午2点30分至4点30分,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爱英对孙某某危险驾驶案、刘某某盗窃案等共计7起一审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均当庭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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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审查案件效率,海陵区检察院探索推行“表格式”证据模板。速裁办案团队围绕常规审查要点和控辩意见,对盗窃、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分析总结,提炼出审查要素,以“表格式”列举证据的审查报告取代传统的纯文字审查报告。
提效率,还要简程序,才能真正让简案办理快起来。在办理简单案件时,将庭前示证书在开庭前送达法院,庭审中不再一一举证,简化庭审程序,提高庭审效率。同时,无特殊情形下,此类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当庭宣判。
简的只是程序,案件质量和法律监督丝毫没有减。据统计,2020年以来,由一名员额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组成的海陵区检察院刑事速裁办案团队共办理一审公诉案件276件,审查逮捕案件7件,占同期刑事案件总数的42%左右,切实有效地提升了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