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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在行动】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说不!
2020-12-04 17:13: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这些行为想必大家并不陌生殊不知方便了自己的同时带来的却是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爆燃事故所造成的人员财产伤害都是不——可——逆——的!

  结合11月11日公开听证会内容和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书内容,泰州市海陵区消防大队决定,从11月中旬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活动,采取“大力整治”“广泛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整治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全,强化居民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必要时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大力整治 广泛宣传

  专项行动中,通过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通告、宣传标语等形式,严禁在住宅区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通道、严禁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等行为。

  应整治要求,鹏欣丽都的物业工作人员提前在电梯内张贴公告,通知小区业主于11月30日前自行撤除私拉乱接线路。

  

  除私拉乱接电线至一楼充电外,不少业主的电动车频繁乘电梯上楼、占用公共楼道、安全出口等处。

  

  消防安全无小事,下一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小区电动车违规充电为重点整治目标,推动行政机关和各街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整治”“大宣传”,消除安全隐患。

  编辑:褚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