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海陵区非规修造船企业清退工作安全、有序、顺利完成,3月11日,我院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再次对城东街道辖区新通扬运河沿线18家非规造修船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清退情况进行了巡查。
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向修造船企业安全负责人详细了解了疫情期间企业的复工复产情况、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全清退的进度。各企业也均表示,响应政府号召、服从政府清退政策,没有新接订单,待在手修造的船舶交付使用后将按期清退。
在安全巡查过程中,公益诉讼部门的干警发现,上次巡查后仍有部分企业对安全隐患问题没有全面加以整改,比如少数船厂仍有工人在作业区不佩戴安全头盔;在电焊操作时将氧气瓶和乙炔瓶靠近使用;露天堆放油漆桶、对废弃油桶、漆桶没有妥善处置;气瓶虽然集中存放,但缺少防晒、防雨、防倾倒措施。
针对发现的上述安全隐患,公益诉讼部门的干警立即向企业安全负责人提出并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平稳过渡、安全清退。与此同时,我院向城东街道办发出工作提醒函,提醒街道对修造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着力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安全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