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江苏“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用,2019年12月11日下午,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我院召开“海陵区新通扬运河沿线码头砂石场专项整治联席会”。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陆红梅、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肖六林、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庆生、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徐志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陆俊以及区级相关行政机关、5家镇街园区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我院龚婷副检察长及公益诉讼办案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我院检察长申玉军主持。
会议首先播放了新通扬运河沿线码头砂石场的现场视频,视频通过无人机拍摄,多角度反映了我区新通扬运河沿线的12家砂石场存在的无港口经营许可证、扬尘污染、违法用地等问题。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加大码头监管、污染治理、违法用地等方面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和看法。大家一致认为,从视频反映的情况,海陵区新通扬运河沿线码头的违法行为需要迅速整治。整治要从疏堵两个方面着手,既要加强对新通扬运河两侧一公里范围内岸线保护,又着眼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要进一步加快产业布局和调整,积极推动标准化作业区建设,要坚持依法治理、分类施策,通过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关停一批,确保整治效果。
市交通运输局马庆生副局长表示,将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书面报告情况,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沿线码头作业区的规划布局,加大砂石场码头监管执法,推动整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徐志明副局长表示,将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管执法力度,减少沿河砂石码头对大气、水体的污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陆俊副局长表示,对问题清单列出的违法用地问题,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全力配合区政府综合整治工作。
会上,海陵区政府肖六林副区长对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召开专项整治联席会,推动区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就通扬运河沿线砂石场专项治理工作表示感谢,并指出,对新通扬运河沿线码头整治,要在提高站位和紧迫感、主动担当协调治理、务实纠正主动治理三个方面深入开展治理工作,拿出明确的整治方案和进程。
最后,陆红梅副检察长表示,首先,要高度重视新通扬运河沿线砂石场的整治工作。新通扬运河是清水通道,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整治符合“江苏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战略规划要求。其次,各行政机关应各司其责,统筹推进。整治涉及的经营户多、涉及行政职能多,情况复杂,需要政府牵头、各行政机关、镇街园区各负其责、共同发力,形成专项整治合力,才能达到整治的目的和效果。再次,检察机关将始终支持、配合、跟踪整治情况。检察机关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出发,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这与政府、行政机关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是一致的,最终都是为了解决存在问题,实现双赢共赢多赢。